《新疆乌苏佛山国家森林公园勘界立标工作报告》公示
为进一步推动乌苏佛山国家森林公园保护地规范化建设和精细化管理,确保森林公园保护地执法监督有据可依,以提升生态产品供给能力,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提供生态支撑。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规范》(GB/T39740—2020)等文件精神和标准要求,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乌苏分局组织开展了新疆乌苏佛山国家森林公园勘界立标工作,形成了《新疆乌苏佛山国家森林公园勘界立标工作报告》,报告已通过专家组评审,勘界成果已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测。现将《新疆乌苏佛山国家森林公园勘界立标工作报告》主要勘界成果进行公示,公示范围:乌苏分局及社会公众,公示期自2023年6月14日起至2023年6月21日止。如有意见和建议,以书面形式送至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乌苏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992-8501421)。
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乌苏分局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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