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市林草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安排,2022年5月23日至6月23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林草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2月10日,市委巡察组向林草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精心研究部署,长效推进整改工作。
局党组高度重视,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对照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切实履行整改落实主体责任,专门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落实整改工作。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措施、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时限明确。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制度,逐条逐项抓落实,保证整改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保证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一)关于推动中央和自治区、地、市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有差距,实施林草项目进展缓慢,执法检查不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坚决彻底的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系统全面的方面。一是强化学用结合,深入学习。结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每周二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目前,组织开展集中学习16场次累计2000余人次。局班子成员对党员干部的学习笔记、研讨发言材料、心得体会已批阅1次。二是按规定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每月完成了中心组学习2次,截至目前,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共组织学习8次,开展理论研讨8次。三是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学习笔记批阅1次,分管领导已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其他成员学习笔记批阅1次,党组书记对每次研讨发言人员材料进行点评。
2、关于实施林草生态环境修复项目不够有力,项目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方面。一是规范林草项目,加大林草项目资金支付力度。制定下发了《关于抓紧做好林草项目整改工作的通知》,对近年来的林草项目进行了全面梳理,建立了2015年至2022年林草项目汇总台账,对未完成的项目说明了工程进度情况,确定了整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负责落实整改。通过林长制牵头抓总,加快了项目执行进度。2023年我局积极与财政部门进行了对接,加快了资金支付力度。今年1--5月,已整改拨付历年项目资金3600余万元。剩余项目资金计划根据项目整改进度和我市财力情况,制定分年度、分批次、原渠道拨付资金化解方案,加快资金支付力度。二是规范项目档案资料。制定项目管理制度,指定项目负责人和档案管理员2人负责全局项目档案的审核把关。对2015年至2022年实施的林草项目档案资料进行了梳理,建立了2015年至2022年林草项目汇总台账,共梳理了项目台账79个,对已完工的项目规范整理并装订成册。
3、关于落实林业政策措施不够具体,成效不明显的方面。一是提高落实林木采伐更新、森林抚育和林木管护质量。对历年采伐未更新的底数进行了梳理统计,掌握数据。截至目前,已完成更新任务2446.855亩,完成率达75.74%,其中塔布勒合特乡等5个乡镇已完成更新任务。组织甘家湖林场管护人员对辖区54号林班80小班林地进行了2次清理;制定了《乌苏市国家级中心测报点2023年度监测预报工作方案》,及时发布中短期林业有害生物预测预报5期,指导各乡镇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二是加速整体推进林长制工作,主动加大林长巡林和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利用3.12植树节等节点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成立了林长制督查小组,向16个乡(镇)下达了造林绿化任务,对完成情况日排名、周通报,累计统计日报表40余次,下发周通报4次。联合乌苏市公安局印发了《乌苏市林长+森林警长制工作实施办法》,建立“一林一警”执法保障制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促进生态政法与森林资源保护同频共振。
4、关于开展林草法规宣传不到位,林草资源执法监管不严的方面。一是加大林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截至5月举办政策法规培训及宣传活动5场次,发放宣传材料4500余份,受教育人数5000余人;加强了林草巡查力度,特别是对公益林区域及禁牧区的巡护,发挥林场护林员与草原管护员双重管护作用,启用转场检查点9处,45名草原管护员累计巡查450余次,清理农区代牧牲畜和跨区放牧牲畜0.27万羊单位,累计发放违反禁牧草畜平衡告知书25份,行政处罚9起,罚金1800元。建立了监督和举报制度,逐级设立了举报电话和信箱,已收到举报信息18条。二是提高对检疫工作重视程度,规范行政执法。及时做好春季本市辖区内的苗木常规调查、检疫和检验工作,其中:产地检疫920万余株、调运检疫203批次、复检213余万株、原木板材510立方米,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复检率均为100%;举办了一期林业有害生物检疫防治培训班;参加自治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培训班,增强了检疫员执法能力和水平;联合相关单位开展了“扶桑绵粉蚧”、“松材线虫病”联合检疫执法专项调查2次;苗木“两证一签”产地检疫920万株,严格执行了“谁检疫、谁签字”的原则,各项检疫没有出现代签、补签现象。三是对违规改变林草地用途问题进行跟踪整改。对违规改变林地草地用途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全面排查,共梳理了案件17件,建立了2023年占用征收草地审核台账,对2019年-2022年改变林草行政处罚案件结果进行跟踪调查,目前林草植被均已恢复;制定了草原植被恢复验收工作流程,对正在实施永久占用林地草地的4个项目进行事中检查,未发现违规使用林地草地现象;对2021年以来实施的临时占用林地草地项目进行梳理,下发限期恢复植被告知书5份,督促项目建设单位限期整改到位。
5、关于遵纪守法意识不强,执行和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有偏差的方面。一是加强干部教育管理,提高遵纪守法意识。制定了《乌苏市林业和草原局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制度》,在“元旦、春节”等节日前,组织400余名党员干部开展了节前廉政提醒集体约谈会,利用周二集中学习传达各类典型案件通报、观看专题片《永远吹冲锋号》及各类廉政教育警示片,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增强了全体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组织开展“酒驾醉驾”警示教育大会,2名酒驾人员现身说法并表态发言,提高了党员干部对酒驾、醉驾严重危害性的认识,增强了法纪观念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了“一岗双责”谈心谈话制度,4名班子成员共谈心谈话20人次。二是提高安全生产的执行力和落实力。结合林草局工作实际,制定《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局党组与各分管领域领导及负责人签订了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书,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严按照安全生产“三必须”要求,开展了3次林草领域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1次,参加60余人,通过培训增强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行业领域督导指导能力。
6、关于履行野生动植物保护职责不到位的方面。一是严格执法,落实野生动植物保护职责,提高案件办理力度和质量。利用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日、清风行动等重要节点及活动向党员干部群众进行野生动物保护法法律法规的培训宣传教育,参加学习人数达300余人,发放宣传单2000多份。2020年至2022年乌苏市森林派出所移交案件共94件,已办结案件81件,剩余未办结案件13件,因案件中涉案人员长期在外地属于流动人员无法联系,案件中涉案野生动植物相关部门因没有单价而无法出具价格证明,无法行政处罚,已做结案处理。二是及时建立野生动物救护站。乌苏市野生动植物救助站已于2023年1月16日已挂牌成立,并拨付10万元专项救助资金,已完成消毒柜、冷柜等设备设施购置,红外监测相机已完成采购流程,待财政审核拨付资金购置,野生动物救助围栏已建好,野生动物救助工作逐步规范。
7、关于党组落实意识形态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完整准确的方面。一是提高党组对意识形态重要性认识,按要求完成意识形态各项工作。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订了《乌苏市林业和草原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局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升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能力的方法论探析》,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分析和解决新时代意识形态面临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的水平。党内通报了2022年意识形态领域的工作情况,局党组班子成员将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总结,及时召开了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安排部署专题会议,召开了第一季度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议。二是严格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党组审读机制落实到位。成立了审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乌苏市林业和草原局宣传稿件审核制度》,学习了审读相关流程,明确了稿件审核标准和程序,严格实行“三审三校”,全面对我局宣传文化产品进行自查。三是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提高保密工作管理力度。制定了《2023年保密工作计划》、《乌苏市林业和草原局保密监督检查制度》,成立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利用周二学习日对保密工作相关规定内容进行了学习,局班子成员带头讲保密党课1堂,参加人数达200余人次,开展保密知识测试1次、国家安全法知识竞赛1次,安排专人负责对涉密文件及涉密载体的管理,对单位工作用机、互联网计算机、手机等进行1次全面自查和督查,并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
(二)关于落实财务管理制度不严,资产处置不规范,项目资金使用不到位的方面。
8、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问题的方面。一是加强领导,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成立了以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修改完善了《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流程图。二是对现有资产进行登记造册,完善各类资产台账。目前,对原有房产、车辆、计算机等正在进行全面的清理,后期将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提出处置建议。
9、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票据审核把关不严的方面。
一是规范使用生态效益专项补助资金。修改完善了《票据管理制度》《收支业务管理制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并严格按制度落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贯彻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管控慰问类支出项,先研究决定慰问人员名单后进行慰问,坚决做到专款专用。二是规范票据签批支付。对分管领导未签批报销支付发票与党组会议重大事项记录进行了核对,确认是属于党组会议审核通过的发票;对财务相关规章制度进行了完善,已将会议记录复印备查;加强财务监管,大额支出均党组会研究决策,并签字确认。建立了电子台账对已办理手续的支出项进行登记,由会计初审后提交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的可进行支付。
10、关于固定资产管理混乱,账实不符的方面。一是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已对驻村工作队为民办实事经费进行梳理,建立了“访惠聚”工作队资产台账。固定资产调拨审批表已由林草局、乡镇、村队签字盖章并报送财政局资产科待审批。完善了《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资产采购流程,做到手续完整、责任明确。二是规范固定资产记账。固定资产清查正在进行中,已对账面数和平台数进行了核对,目前核对一致,同时对漏记的固定资产进行了补记,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制作了《乌苏市林业和草原局固定资产领用单》,规范固定资产采购、入账、领用等。
(三)关于党建责任制履行不到位,重视不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缺失的方面。
11、关于党建责任制履行不到位,党建基础工作推动不力的方面。一是规范“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按照党建工作要求,认真学习,规范开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日常工作,提高思想认识。结合党支部实际,指导好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严格规范程序,按要求开展好主题党日活动,使党员活动丰富多彩、充满活动。截至目前,党支部各项党内活动均能正常开展。二是提高党员对主题党日活动重视,提高党员参与率。加强思想认识,提高党员对主题党日活动的认识,激发党员自觉参与主题党日活动的自觉性;按要求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规范程序,丰富主题党日活动内容,每月制定详细主题党日活动计划,活动结后及时上报主题党日小结,激发党员的参与热情,目前党员参与率达90%以上。
12、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缺失的方面。一是提高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重视程度,并认真落实党廉责任制。4名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了“一岗双责”制度,定期不定期与分管领域党员干部开展了谈心谈话活动,截至目前,共开展谈心谈话20余人次。2名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的7个部门(科室)的党建、绩效、巡察整改、档案等各项工作进行了督查指导,提出问题24条,并要求在限期内整改,班子成员在包联党支部讲廉政党课,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调研,并撰写调研报告。二是增强廉政风险防范意识。利用周二学习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应知应会知识,以及查找廉政风险的种类、等级的划分、风险点的构成和表述方式等,提高识别、防范岗位廉政风险的能力,为精准查找廉政风险点奠定基础。三是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班子、4名班子成员、9个科室及47名党员干部查找了部门、科室和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并制定了防控措施,经统计:班子风险点13条,制定防范措施33条,4名班子成员查找风险点32条,制定防控措施58条,9个科室(部门)查找风险点50条,制定防控措施70条,47名党员干部查找风险点202条,制定防控措施296条。
(四)关于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方面。
13、关于对乌苏市审计局履行经济责任审计反馈问题未整改的方面。一是对履行经济责任审计反馈问题认真整改。局党组高度重视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工作,及时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安排由分管财务的副局长负责跟踪整改督促落实工作。二是由资源林政站牵头,已建立林地合同台账,同时对欠缴土地承包费的租户进行谈话,督促年底前缴清土地承包费。
三、落实常态,坚持长效,巩固和拓展巡察整改工作成果。
我局党组将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负起全面领导责任;坚持整改反馈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扣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馈,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确保反馈意见件件落实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反映,联系方式:8502428;电子邮箱1979719581@qq.com。
中共乌苏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
2023年5月15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