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8”防空警报统一鸣放的公告
为增强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提高防空意识,检验防空警报设施、设备性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及自治区国防动员办公室文件相关要求。乌苏市人民政府决定于2023年9月18日12时00分至12时19分,在全市范围组织防空警报统一鸣放活动。
防空警报统一鸣放音响信号分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警报。统一鸣放方式为:
1、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重复3次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2、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重复15次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3、解除警报:连续鸣响3分钟。
每种警报间隔5分钟。
试鸣期间,请广大人民群众保持平稳心态,安心工作和生活,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确保防空警报试鸣工作顺利开展。
特此公告。
乌苏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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