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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苏市政务服务中心党组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来源:乌苏市政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4-01-15 12:59:36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市委统一安排,2023年6月15日至7月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乌苏市政务服务中心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9月23日,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4个方面15类24个问题,提出了4条整改意见。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研究部署,长效推进整改工作

  《市委第一巡察组关于巡察政务服务中心党组的反馈意见》下发后,中心党组高度重视,把推进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心党组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

  中心党组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观念,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对照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切实履行整改落实主体责任,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专题研究问题,主动“对号入座”,确保巡察组提出的每项工作都有专人负责。班子成员发挥示范作用,带头抓好自身整改,带头抓专人负责。党组负责人对整改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以身作则,带头落实整改,带头指导各科室的整改,推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

  中心党组专门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落实整改工作。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措施、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时限明确。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并承担问题整改责任,认真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研究巡察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制定了整改方案,针对反馈存在的四个方面的问题,逐一分析原因,制定出具体整改措施60条,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制度,逐条逐项抓落实,保证整改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

  党组负责人对整改成效负总责,对整改质量严格把关,亲自研究整改方案,亲自部署整改任务,亲自督查整改进度,及时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并及时向市分管领导、市委第一巡察组报告整改落实情况,积极征求巡察组对整改情况及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保证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针对反馈的24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60条。巡察反馈问题24个,目前已经整改完成24个,建立完善制度 5条。

  二、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行政服务和便民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重大决策不彻底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到位问题。

  (1)政务服务中心党组8名同志学习二十大精神心得体会敷衍应付,通篇套话、空话,未涉及政务服务中心实际工作内容。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时,服务中心仅传达了指示批示精神,在结合指示批示深化“放管服”改革面临的难点问题上思考得少,学用结合不紧密。2023年3月,群众在市管局窗口办理营业执照时,窗口工作人员拒绝提供帮助,被投诉到12345政务平台。2023年6月,市水电气暖企业对报装业务线上办理重视程度普遍不高市政公用服务办理率仅为2.98%,被塔城地区工程建设项目联审联批办公室通报批评。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制度,第四季度中心组班子成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二十大精神共5次、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学习3次、组织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12次、采用“学习强国”平台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通过以上学习,中心所有干部结合各自工作职责,认真撰写心得体会2次共32篇。二是11月6日16名同志集中学习《习近平0.总书记关于“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撰写心得体会1次16篇。通过集中学习工作人员掌握了法律法规、业务知识,能以精湛的业务技能解答及解决群众问题,第四季度群众满意率100%,真正做到让群众少跑路,实现为民服务零距离。三是11月14日组织97名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了《塔城地区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规范》。通过集中学习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有了明显提升,第四季度未发生投诉事件。四是中心加强督促企业对水电气暖线上报装业务的录入,提高水电气暖报装业务的网上申报率,第四季度市政公用服务网上办理率87.91%。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针对抓“放管服”改革工作不够有力问题。

  (2)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存在短板。人社局的灵活就业、住建局的公租房保障等服务事项未实现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未做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的要求。医保局的医疗报销类事项不能在网上办理,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有差距;民政局的社会团体事项需窗口受理后,送至局机关审批,待审批完后由群众去局里拿办理结果,让群众窗口、部门两头跑。

  整改情况:一是11月14日组织中心97人学习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32号)、《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等内容,通过学习以上文件,中心设置“社保医保一窗通办窗口”“公积金一窗通办”等窗口,推进企业和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推进联办事项“最多跑一次”;推进事项“最多跑一次”向基层延伸;二是及时关注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积极向地区政资中心及自治区政资中心反映目前群众的办事需求,并做好基础工作。目前,在处理不动产业务时中心采取了线下窗口双系统运行,授权同步查询信息的方式实现业务数据共享利用;三是10月9日通过下发3份工作提示,要求民政局、医保局、人社局等窗口对办事流程进行优化,要求将医保局征缴、人社局劳动仲裁及民政社会团体等相关科室进驻中心,做到事权应放尽放到进驻窗口,杜绝群众办事出现两头跑现象。截至目前,3个部门的有关科室及相关职能职权已全部进驻至政务服务中心相关窗口,此外医保局积极打造“15分钟医保服务圈”,让参保登记、医保待遇查询、申领医保电子凭证等“小事”在群众“家门口就能办好”。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窗口工作人员为民服务意识有待提高。窗口工作人员业务不熟练,未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导致群众多次跑。如:2023年5月,群众在12345平台投诉不动产窗口工作人员没有一次性告知办理业务所需材料;2023年6月,群众办理房产证时,窗口工作人员告知需前往住建局开证明,而住建局告知不需要证明。群众反映:“就此事来了五次,每次工作人员的说法都不一致。”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每周政治理论学习日学习第一议题12次。要求窗口工作人员在服务群众过程中严格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做好服务群众工作。2023年第四季度总办件量38987件,满意率100%。二是要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利用每周四下班时间学习窗口办事流程12次,每周对存在问题进行发言讨论,做好了窗口服务工作,第四季度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总办件量2852件,查询业务总办件量3215件。三是中心在窗口摆放一次性告知单,方便办事群众,要求窗口工作人员不能因没有履行“一次性”告知导致办事群众来回跑的现象。自巡察组反馈问题以来此类投诉未发生一件。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4)对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不到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对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政策宣传督促不够有力,大部分群众不了解乡镇(街道)服务中心的作用,群众办事量少。百泉镇便民服务中心长期无人在岗,群众办理业务都是通过村委会办理;甘河子镇便民服务中心存在窗口工作人员离岗去入户和值班现象,前来办事的群众在窗口长期等待。

  整改情况:一是全年于7月和11月分别对22个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170个村(社区)便民服务站进行了2次业务指导,指导人数涉及200余人,对存在问题较突出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进行一对一面对面的业务培训,今年中心派业务科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科室业务骨干等工作人员分2次下至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围绕便民服务中心(站)内制度上墙、下放事项清单、新疆政务一体化平台管理员操作水平进行逐乡、逐村检查,针对平台(新疆政务一体化平台)操作不熟练的工作人员进行一对一指导、培训,截至目前已考核全市22个乡镇(街道)、170个村队(社区),大大提高了基层便民服务水平;二是利用乌苏市融媒体、乌苏好地方、乌苏市人民政务网站等渠道宣传推广便民服务中心(站)的职能,提高群众的知晓率;三是结合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的办事大厅建设、人员到岗情况、事项进驻、代办帮办等工作情况分别于年中、年末对各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进行现场考核。对存在问题突出的百泉镇、甘河子镇便民服务中心下发2份工作提示,要求其按照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要求整改落实到位,中心还派出业务科骨干实地指导培训,针对提出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目前百泉镇、甘河子乡已全部整改到位,便民服务中心(站)工作人员皆实行AB岗,确保工作日期间在岗在位,同时要求22个便民服务中心门外(无监控区域)悬挂举报箱,让群众放心大胆提意见,群众办事效率和满意度得到了提升。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安全生产意识不强。

  (5)中心大厅内有86台电脑、73台打印机、32台高拍仪与若干电子设备,电线凌乱,下班、节假日期间,大部分窗口未关闭电源,存在电路安全隐患;二楼机房大门长期敞开,无人看护,无关人员随意进出,存在触电、失窃密风险;大厅台阶多,地砖松动有裂缝,导致办事群众摔倒,2023年4月3日,一名老人因踩空台阶摔伤住院。

  整改情况:一是每周政治理论学习日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做好每次节前安全生产教育提醒,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明确任务、责任到人。二是9月20日开展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通过培训全体工作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得到提升。三是第四季度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安全隐患排查3次。机房已安装透气式防盗门并上锁,在中心一楼台阶处增设无障碍坡道4个。第四季度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4、保密工作存在短板。

  (6)市政务服务中心党组未按工作要求每年组织召开1至2次保密专题会议,对保密重点工作和专项工作进行具体研究部署;2022年以来,未讲授保密党课。未确定涉密岗位和涉密人员。计算机台账登记不全,部分干部使用的互联网笔记本电脑未列入单位计算机设备台账,且未安装网络安全客户端软件。

  整改情况:一是11月10日中心党组班子成员3人召开保密专题会议一次,会上对中心保密重点工作和专项工作进行具体研究部署,按照涉密等级确定涉密岗位和涉密人员。在11月20日由中心党组班子成员孙玉孜同志讲授保密党课一节。课后17名干部进行保密知识测试,测试成绩均为合格。二是在11月21日组织97名窗口人员进行保密培训,并按照保密工作要求每月严格执行“三个一”工作,通过培训切实增强中心干部的保密意识,了解保密工作的重要性。三是重新对中心24台计算机进行逐一登记,对所有使用互联网计算机列入单位计算机设备台账,并安装网络安全客户端软件。第四季度组织人员对中心计算机进行了检查,未发现泄密情况。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落实财务制度不到位,固定资产管理不善,服务意识不强

  1、财务管理不规范。

  (7)采购设备验收不规范。2022年2月,购买2台饮水机1.88万元,验收单无验收意见、无公章、无验收人员签字。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0月9日,中心领导组织工作人员10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政府采购法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做到采购人员今后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流程采购物资设备,提供的资产验收单等票据记载真实完整。二是通过学习切实提升了财务人员业务能力,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审核资产购置票据,票据附件要齐全。确保购置的固定资产必须达到验收使用的标准.整改后此类问题未发生。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8)财务支出存在原始凭证不全、账务处理不规范。2020年12月购买1台电热水器0.24万元,无调账说明;2021年,报销代理服务费1.8万元,无代理协议;2021年,支付采购专家评审费1.99万元,无银行代发回单;2022年2月,发放劳务派遣工资2.65万元,无发票;2022年6月,维修大厅地砖、粉刷墙面0.52万元,无法人代表签章、无合同签订日期、验收单无验收日期、无验收人签字。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0月9日,中心领导组织工作人员学习采购管理法规,要求财务管理工作向规范化、精细化转变,财务工作人员要精通业务,加强票据管理办法的认识,强化报销凭证的审核。对经办人员付款票据,采购人员采购办公用品及设备的原始凭证、验收单及合同等相关票据审核把关,做到票据齐全;票据要素记载完整。不符合规定的发票,要求更正、补充或不予报销。二是中心及时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对个别原始凭证中票据不完整的现象,及时清理核对,截至目前,新增调整账目凭证3笔,10月1笔、11月1笔、12月1笔,都附有调账说明。劳务派遣工资4笔,9月1笔、10月1笔、11月1笔、12月1笔、政府采购办公用品类 20笔,9月1笔、10月1笔、11月11笔、12月7笔。整改后未出现此类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政府采购审批手续不全。

  (9)2022年4月,购买碳粉、插座、网线285元;2022年7月,购买碳粉695元,以上凭证中的货物出库单日期在采购成交通知书日期之前,存在补办政府采购手续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0月9日,中心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的相关内容;提高对采购法规、政策的认识,依照规定办事的自觉性。要求今后采购人员在采购物资时避免先购置后补办采购手续的行为。二是严格按照采购流程选择适合的采购方式,保障采购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采购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截至目前,采购人员实施采购都能遵守采购管理规定和采购流程,提供齐全的采购资料。整改后未出现此类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好差评”评价体系建设不完善。

  (10)服务中心对窗口人员评价意识缺乏培养,群众办理业务评价率低。窗口工作人员没有主动引导企业和群众进行评价,“一事一评”没有落到实处。自2021年4月更换新系统以来,服务中心办件总量累计32万余件,评价总量累计仅有4万余件。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督察力度,对“一事一评”评价率低的窗口单位在每周二例会上进行通报,引导办事群众积极主动参与评价,帮助群众掌握“好差评”评价操作方法,将“好差评”的评价量与日常办件量纳入窗口日常考核中,此外对接“江苏国泰新点有限公司”将每日好差评数据24小时内上传至新疆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做到数据真实,有据可依,截至目前中心各进驻窗口每日评价总量不少于400件,提升了评价设备的灵活使用率;二是强化平台运维,积极与第三方运维公司进行业务对接,做好“好差评”系统的运维,确保评价结果全部汇聚后台数据,9月至12月已产生22655条评价量;三是引导企业和群众通过移动端、互联网端、现场评价、二维码、满意度问卷调查等多途径渠道对政务服务进行评价,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建议。通过“一事一评”的有效落实,窗口办事效率得到了明显提升。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4、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11)政务服务中心采购一体化平台“好差评”设备一套,价值58.58万元,于2021年5月21日完成验收,累计支付20万元并记入固定资产科目,剩余38.58万元未记入固定资产。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0月9日工作例会,中心干部学习《政府采购法》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的相关内容;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规定的要求,加强财务核算管理水平,保障中心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运行,提高固定资产的利用率、经济效益。提升了大家对固定资产概念的认识。二是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和入账时间严格把控, 固定资产已验收合格的,成本可以可靠计量的予以确认固定资产入账时间,做到一切流程手续合法合理。现一体化平台“好差评”设备剩余款38.58万元已支付完成,已于2023年8月23日入固定资产账。截至目前,财务账面固定资产新增入账1笔,调拨安可计算机1台固定资产票据齐全、完整,账务处理数据真实、准确。整改后未出现此类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5、主动作为意识不强。

  (12)推动工作力度不够。2022年7月,政务服务中心党组制定了《“局长”进大厅活动实施方案》,至今未落实与进驻窗口单位沟通协调,提升服务质量。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0月底中心下发了进驻窗口《“领导进大厅走流程”工作实施方案》。各进驻单位根据工作实际,17家单位领导(含分管领导)第四季度已到窗口坐班2轮,已解决窗口各类问题20条。二是督察科根据17家进驻单位《“领导进大厅走流程”工作》排班表收取进驻单位领导发现问题登记表,将两轮进驻情况已纳入2023年度年终绩效考核。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3)牵头作为意识不足。清华园、瑞邦丽景小区分别于2012年、2017年开始陆续入住,住户一直没有办理不动产登记证、市区沿街上宅下店从事餐饮经营活动商铺,食品经营许可证到期,无法继续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市政务服务中心主动协调推进力度不够,产生了信访问题。直至2023年,在市委领导的推动下,才为14个小区,涉及5000余户居民办理了不动产证,解决了上宅下店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相关信访事宜。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基层群众,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10月23日中心积极对接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等相关单位召开现场协调会,梳理问题台账,找出“痛点、堵点和难点”,目前通过研究已解决清华园、林苑等12个小区办证难的问题;二是中心分别于7月26日、11月14日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关于市区沿街商铺上宅下店从事餐饮经营活动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相关事宜的协调会,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通过协调会切实发挥牵头抓总、协调各方的职责,截至目前共受理上宅下铺从事餐饮行业的市场主体办理延期登记16户。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存在党建和业务工作融合度不高,从严治党宽松软等问题

  1、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够。

  (14)党建和业务工作结合不紧密。在机关“五个好”标准化规范化党支部创建中,政务服务中心党组未将文件精神向服务窗口党员(组织关系在派驻单位)传达学习,未将他们纳入“三学三亮三比”争当先锋行动中,未召开会议研究评选,直接在大厅窗口设置了23个党员先锋岗。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0月10日组织中心3名支部委员在办公室学习自治区创建“五个好”标准化规范化党支部机关基本标准, 11月14日在政治理论学习日再次组织11名党员学习自治区创建“五个好”标准化规范化党支部机关基本标准,通过学习提高支委和党员干部为民服务的意识,提高为民办事效率,第四季度为群众办实事120余件。二是制定政务服务中心党支部党员先锋岗评选方案,根据方案评选出学习标兵1名、能力标兵1名、党员先锋岗5名,对选出结果进行公示4次,公示无异议上报市直机关工委,激励党员参加活动积极性,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积极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的5件实事。三是第四季度借助好差评平台评价、随机抽取办事群众作答满意度调查问卷80份等机制评选党员先锋岗。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5)党建基础工作开展不扎实。2022年、2023年,专题党课未结合实际工作,实质性内容不多;2名党员承诺事项和承诺措施完全雷同,操作性不强;成立党小组程序不规范,未经上级组织审批成立3个党小组,且未正常开展活动。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14日11名党员听了一节由政务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林畅同志讲授的《加强党性修养、提高服务意识》的专题党课。课后分2组进行交流讨论,明确岗位职责,增强中心干部主动为民服务意识。二是要求11名党员结合自己工作实际制定自己可完成的党员承诺践诺, 2023年11月8日支部书记对全体党员承诺进行审核。针对以前个别党员承诺“雷同、空、大,不切实际的现状”进行整改,承诺内容必须实实在在,具有可操作性的党员承诺践诺,督促党员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完成各自的承诺践诺32条,充分发挥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提高了党员为民服务能力。三是2023年11月13日组织11名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内容,根据相关要求,通过学习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明确中心支部组织生活,目前不具备设置党小组。召开支部会研究,请示市直机关工委,按照上级要求党员就近参加主题党日活动等相关要求,第四季度进驻中心窗口党员参加中心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3次,充分发挥窗口党员先锋岗作用,做好了服务群众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党建工作虚化弱化。

  (16)中心组理论学习不扎实。党组会议记录与实际工作不一致,存在补档案资料现象。2022年3月、4月、5月有中心组学习档案资料,党组会议无记录;2023年第一次中心组理论学习时间为1月18日,党组会议记录为1月28日;2022年4月至2023年5月,2名干部的中心组学习交流发言材料,未结合分管领域工作实际谈体会、谈做法。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组按照“五个有”狠抓政治理论学习,第四季度共学习13次,每次学习做到党组会议记录和学习资料同步完成。二是每一次集中学习前将学习计划发至中心组成员,做到提前学习,提前准备交流发言稿,写完交流发言稿后由主要领导审核把关。三是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开展中心组研讨,每次研讨内容结合了当前工作实际,做到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7)干部管理不到位。2022年服务中心将窗口党员干部纳入理论学习,2022年、2023年参加学习的党员干部均在40人左右,未达到全员97人参加学习的要求,且存在部门一人代替多人学习签到的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11月6日中心研究修订完善了《政务服务中心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并将制度纳入窗口工作人员绩效考核。二是第四季度严格按照学习制度组织学习12次,学习前和结束时分管领导点名统计97名参学人员,所有干部除病假以外都能按时参加学习,未按时学习的都做到了补学。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短板。

  (18)督导问题整改不到位。《乌苏市纪委监委2022年度调研指导反馈》提出“廉政党课未结合实际”问题至今未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中心政治理论学习日学习上级各类通报,观看窗口工作人员警示教育片,加强了全体干部廉政教育、提升党员干部廉政认识。二是2023年11月21日结合中心工作实际,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政府采购中心主任林畅讲授《让清政廉政之风,常驻党员干部心间》的廉政党课,要求工作人员服务群众时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做好服务群众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9)在用好“第一种形态”成为常态方面有差距。2019年以来,政务服务中心党组仅对一人运用“第一种形态”。

  整改情况:一是10月11日中心党组成员3人共同学习《党内监督条例》1次并撰写心得体会3篇。2023年10月25日中心干部张作良同志因工作不认真导致好差评数据处置不当的问题,经中心党组会议研究对张作良同志运用“第一种形态”,采取处置方式提醒谈话1次。二是修订完善《乌苏市政务服务中心投诉受理制度》。督察科坚持每天至少两次定时巡查和不定时巡查,第四季度窗口工作人员对违反工作记录情况总计5条,周二例会通报2次。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四)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对巡察反馈问题持续整改不彻底,未做到举一反三

  1、落实巡察整改不彻底。

  (20)基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不够完善。截至2023年7月,南苑街道、白杨沟镇、头台乡便民服务中心(包括各村便民服务站)按“六有一能”(有场所、有人员、有制度、有网络、有设备、有经费、能办事)要求建设不到位,导致群众办理业务多跑路,头台乡,石桥乡便民服务场所设施陈旧、电脑等设备配备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于5月4日至19日现场组织全市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200余人分3批次学习《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文件精神,加大对乡镇(街道)基层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的督促指导力度,要求全市22个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170个村(社区)便民服务站接入电子政务外网,做到有场地、有人员、有制度、能办事;二是督促石桥乡、头台乡积极筹措资金。通过积极申请财政资金、本级自筹等方式,改善便民服务中心基础设施陈旧情况。对存在问题突出的南苑街道、白杨沟镇、头台乡、石桥乡便民服务中心于11月13日下发工作提示4份,要求其按照“六有一能”要求整改落实到位,并于11月21日起对以上乡镇街道进行回头看,通过制定打分表的方式对便民服务中心(站)场地、制度、网络、平台等方面进行逐项打分,目前以上4个乡镇、街道的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1)窗口设置不科学。“综窗+专窗”模式推进不平衡,整合不到位。四棵树镇、吉尔格勒特乡“专窗”设置过多,达到9人以上,窗口人员统筹协调力度不够,业务受理“各自为战”。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于11月20日起对全市22个基层便民服务中心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印发乌苏市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政办〔2021〕63号)文件要求,采取实地指导的方式解决了人力资源、“专窗”设置过多的问题。同时,于5月4日—6日、5月10日—12日、5月17日—19日组织全市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200余名工作人员进行现场集中培训,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业务能力进行培训,有效地提升了综合服务能力,优化了窗口设置,在19个社区便民服务站推行了“全岗通”。二是对存在问题突出的四棵树镇、吉尔格勒特乡便民服务中心于11月13日下发工作提示2份,要求其按照“综窗+专窗”模式科学设置窗口并于12月7日起对以上乡镇进行回头看,通过制定打分表的方式对便民服务中心(站)场地、制度、网络、平台等方面进行逐项打分,以上两个乡镇现已全部完成整改,确保人员在岗在位。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2)未按照整改方案开展考核工作。2022年7月,制定《2022年度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考核方案》,截至目前,仍未按照方案开展考核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思想认识,中心于10月30日组织业务科工作人员4人通过认真学习绩效考核相关政策要求,提高对正确开展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二是中心领导班子及业务科所有工作人员研究制定切合实际,便于操作的《2023年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考核方案》,11月3日向市人民政府提交请示,并于12月5日将考核细则上报至市委组织部绩效考核办,审批后将纳入乌苏市2023年度市委绩效考核方案中综合研判事项,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政务公开内容,权重2分,绩效考核事项,高质量发展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内容,权重11分。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整改未形成长效机制。

  (23)持续整改工作不力,巡察反馈的群众投诉窗口人员态度恶劣,工作散漫问题整改不到位。2023年3月至5月,在12345平台举报窗口工作人员态度恶劣的投诉达6件。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21日利用政治理论学习日组织97名工作人员学习《乌苏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日常行为规范》1次,通过学习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进一步规范。二是2023年11月7日中心邀请新疆乌苏市邮政分公司大客户部主任闫淑萍老师给97名工作人员讲授《文明礼仪现代商务礼仪》培训课1节。通过礼仪培训规范服务行为,努力让工作人员的规范服务成为习惯,做到标准化、正规化,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第四季度总办件量38987件,群众满意率100%。三是督察科坚持每天至少两次定时巡查和不定时巡查窗口作风和当日值班主任履职情况,做到当日投诉事件当时解决的模式。第四季度中心工作人员未发生因态度恶劣被投诉的事件。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4、巡察整改成果运用不到位。

  (24)巡察整改不重视。2021年至2022年,政务服务中心党组领导班子及主要领导述职述廉报告、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均未报告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思想上对持续推进巡察整改不重视,未做到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25日中心党组成员3人共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通过学习中心党组成员认真撰写心得体会3篇,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不断巩固和提升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二是经请示组织部,要求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同2023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一并召开。

  完成情况:同步跟2023年度民主生活会一并召开,并长期坚持。

  三、落实常态,坚持长效,巩固和拓展巡察整改工作成果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中心党组织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落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新要求,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牢固树立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担负起全面领导责任。支持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工作,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二)完善制度机制,深化巡察成果运用。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坚持整改反馈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坚持治当前与管长远相结合,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切实把巡察整改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不断深化巡察成果,着力提升谋划力、统筹力、执行力,确保工作提质增效,促进中心各项工作有序、有效、规范开展。

  (三)转变工作作风,推动政务服务高质量发展。中心党组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扣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进行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馈,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

  到位,确保反馈意见件件落实到位。今后将从严从实、积极主动、务实担当、维护核心、见诸行动,抓班子、带队伍、转作风,不断提高中心党组决策能力和水平,规范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水平,提高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政治判断力。把党廉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推动干部转作风、转方式、转职能,打造干净担当的政务服务干部队伍,努力维护好持续发展的良好势头和齐心协力的干事创业氛围,为推动政务服务工作质量高效不断向前发展而不断努力奋斗。

  中共乌苏市政务服务中心党组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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