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五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安排,2023年7月8日至8月3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乌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9月2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市委巡察组向市人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担当,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乌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人社局领导班子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巡察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的政治意识。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认真查摆问题、剖析缘由、深挖根源,抓好整改,做到班子带头、全员参与,一改到底、举一反三,确保整改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领导、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先后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对照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承办科室及办理时限。针对整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部署,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三)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责任。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重要复杂事项,由局党组书记亲自挂帅,真抓实改,牵头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局各科室负责人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勇于担当,不推诿、不扯皮,切实落实整改任务,切实把严格依法行政、转变工作作风、服务改善民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要求落实到整改行动中。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2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5个。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建立完善制度10项,清退相关费用35400元。
二、突出问题导向,扎实推进巡察反馈意见所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一是结合主题教育学习活动,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领导干部政治学习重要内容,制定理论学习计划,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3次、撰写发言材料36份,组织干部政治理论学习3次,不断推动学习走深走实。二是对照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论述要求,立足本地实际,深入乡镇(街道)、村队(社区)、民办培训机构开展调查研究,结合实际,修订完善了《2023年乌苏市职业能力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对2023年培训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压实乡镇街道责任,全年共开展各类技能培训17744人(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15.2%。起草制定了《乌苏市开展今冬明春技能大培训实施方案》,推进职业技能培训有序开展。
2.严格落实理论学习制度,确保学习成效。一是按照市委有关要求,提前制定学习方案,确定学习内容,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16次,结合人社工作实际撰写研讨发言材料70余份,认真开展交流研讨,进一步提高了党员干部思想认识。二是结合主题教育学习,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的重点任务,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社工作重要论述3次,推动政治理论学习常态化、长效化。
3.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是紧盯重点节点、关键领域,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组织人员对8家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进行节前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5处,及时督促完成了整改。二是狠抓制度落实。结合人社领域特点,修订完善了《乌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制定了《乌苏市人社局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乌苏市人社局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技工学校组织开展防震、防火应急疏散演练,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应急处置能力。三是9月27日、12月26日,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形势专题分析会,就节前安全生产、值班值守等工作作出部署。
4.加大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力度。一是11月15日,依托每周干部理论学习,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等内容,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在中秋、国庆节节前开展学校假期安全教育主题班会、“1530”安全教育,通过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提醒家长履行好监护人职责。三是结合人社领域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修订完善了《乌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组织人员对8家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进行节前安全生产排查,发现安全隐患5处,及时督促完成了整改。
5.强化责任担当,推进欠薪信访案件化解。一是对信访局推送的2018年至2022年未办结的32个信访案件进行梳理,建立工作台账,逐一核实具体情况。二是压实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责任,分别由5名处级领导负责包案、提级办理,督促分管部门、乡镇抓好化解工作。三是积极与住建、残联、财政等部门协调,32个信访案件已经全部办结,并报信访局全部销案,实际涉及拖欠56人103.5万元的工资,已经全部解决到位。
6.强化企业用工保障,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一是创新招聘方式,深化就业服务。积极主动、靠前服务,组织南苑街道、虹桥街道、西湖镇等乡镇(街道)368名有求职意愿的群众,以点对点“送工入企”的方式到工厂参观培训,促进人岗快速匹配,切实缓解企业用工难问题。二是加强招聘信息收集,扩大发布渠道。利用政府网站发布招聘信息5期,通过市、乡、村三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及时将招聘信息发布到各个网格,使有就业意愿的求职者及时了解岗位信息,促进稳定就业。三是顺应产业发展和用工需求,支持技工学校开发了农艺工、棉花加工工、快递业务员等3个新型培训项目(工种),开展农艺工技能培训27期1011人、棉花加工工培训30期1109人,努力实现职业技能培训精准供给。
7.认真落实责任,扎实开展人社领域意识形态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10月24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并进行了专题研讨,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10月6日、12月17日,组织召开了人社领域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会议听取了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风险隐患汇报,研究制定了风险防控措施。
8.切实做好人社领域意识形态风险防范。一是按要求召开了第三季度、第四季度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组织就业培训、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领域认真梳理存在的风险隐患,班子成员对风险隐患逐一进行分析研判,针对性制定风险防控措施。二是12月25日,在全局通报全年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2023年度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年度述职报告中均汇报了意识形态责任落实情况。
9.加强保密知识培训,切实增强保密意识。一是严格按照保密管理要求,加强涉密人员保密培训学习,对5名涉密人员信息进行严格审查、逐级审核,进一步规范涉密人员信息管理。二是加强保密知识培训,10月10日,邀请机要保密局专业人员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保密知识培训,通过讲解保密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等内容,达到警示教育目的,切实增强了党员干部保密意识。三是充分利用“保密观”、法宣在线等APP开展线上学习,64名干部职工参加了保密知识专项测试。
10.严格规范涉密文件管理。一是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对2021年至2022年的涉密文件进行逐一梳理分类,加强与机要保密局、市委政法委等部门沟通对接,清退保密文件77份,剩余12份按发文单位要求由本单位留存。二是进一步规范保密文件管理工作,严格专人专管,落实好保密措施,制定了《乌苏市人社局秘密文件、资料清退销毁制度》,进一步规范保密文件登记、流转、保存、清退等流程。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1.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一是加强分管领域岗位风险防控与监督指导工作,共梳理人社领域“小微权力”19项,及时对具体业务流程、风险点、政策依据等内容进行更新,领导干部深入乡镇10余次,指导乡镇社保业务经办人员进一步规范小微权力运行。二是利用乡镇街道社保工作例会,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开展“小微权力”业务知识培训1次,对22个乡镇街道基层社保经办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提升基层经办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12.加强人社领域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一是结合人社各业务领域特点,重点对就业培训、社保、养老工伤、人事人才等领域进行廉政风险点排查,党员干部结合岗位职责排查廉政风险点250余个,并针对性制定防控措施。二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逐级审核,对13名干部风险排查不深入、未结合岗位实际、措施针对性不强等问题,及时予以纠正,确保廉政风险排查准确,防控措施务实管用。
13.严格规范补助资金发放工作。一是全面排查乡镇在职在编干部领取协理员岗位工资补助的情况,通过摸排,发现有6个乡场镇18名在职在编干部违规领取补贴情况,违规享受补贴35400元,建立了人员信息台账,逐一核实领取人员和具体金额情况。二是责令违规领取人员限期退回已领取的补贴金额,将追回的违规领取资金全部转入指定账户。目前18名人员违规领取35400元已全部追回,向涉及违规领取补助在职在编干部的6个乡镇分管领导通报问题情况,并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举一反三,加强补助资金管理,制定了《就业资金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确保资金安全。
14.严格执行“四个不直接管”制度,规范大额资金支出审批。一是11月26日,召开局党组会议,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四个不直接管”制度要求,科学合理分工,明确工程项目等工作的分管领导。二是严格执行“四个不直接管”制度。严格落实主要领导不签批财务报销单规定,修订完善《人社局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大额资金支出的审核审批程序,确保财务管理安全规范。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
15.充分发挥党组核心作用,推动党建责任落实。一是抓好党建述职评议。组织所属7个党支部认真总结2023年度党建工作,查摆问题18条,详细制定下一年度整改措施,提交述职材料。根据上级要求召开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进一步推动基层党建工作。二是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完成模范机关创建及开展“四个走在前列”示范引领行动等工作。2023年共召开党组会4次研究党建工作。对照“五个好”党支部正反向指标,按要求制定了晋位升级及创建方案,顺利通过了年底上级党组织“五个好”党支部考核工作。
16.加强统筹谋划,提升“两新”组织党建工作。一是局党组召开会议研究“两新”组织党建工作2次,进一步明确责任目标,突出党建引领,抓好技能培训工作。二是充分发挥人社职能作用,引导“两新”组织积极参与招聘会1次,深入企业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次,通过宣传就业、技能培训、社保等惠企惠民政策,进一步激发企业党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三是深入推进校企合作、校校合作模式,紧贴企业用工需求,引导培训机构积极申报农艺工、棉花加工工、快递业务员等3个培训新工种,组织开展农艺工技能培训27期1011人、棉花加工工培训30期1109人,进一步提升了职业技能培训精准度,促进党建工作与企业发展互动共进。
17.进一步规范和提升基础党建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会议记录,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第一议题,领导干部结合人社业务实际讲党课3次。二是11月15日,联合新润和纺织公司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就业、工伤、社保等人社政策宣传活动,指导企业用好人社政策,推动党建与人社工作有机融合,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三是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发展党员“五个阶段、二十五个步骤”等党建工作知识,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规范了党支部各项议题的研究,第四季度机关党支部召开会议4次,党支部书记在会议中均做到了末位表态。
18.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制度。一是党组每次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前,认真审核议事事项,提前向派出纪检监察组报备,接受其监督;同时,坚持会前充分酝酿讨论、会议集体决策原则,充分调动和发挥班子成员的积极性,增强决策的准确性和有效性。二是严格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党组会按照“一事一议”要求,班子成员围绕议题充分讨论,党政“一把手”均做到了末位表态;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记录,对党组会议事过程、表决结果等信息进行详细、如实记录,对重要工作、重大事项会议按照要求形成会议纪要17份。
19.加强干部日常管理,促进人社干部作风持续转变。一是加强干部日常管理。修订完善了《干部外出请销假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党员干部考勤管理,按照程序逐级审批假条,对干部考勤情况进行公示通报3次,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意识,切实推动干部作风持续转变。同时,开展“七治七强十整顿”干部作风专项整治自查问题“回头看”,对7名干部查摆问题浮于表面的,及时予以纠正。二是结合全年重点工作任务,修订完善了乌苏市人社局就业培训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时限,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三是11月1日,利用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灵活就业人员“4050”社保补贴政策知识,进一步提升干部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日常工作中,对群众来电来访,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做到认真解答,妥善解决。
20.加强股级干部队伍建设的统筹谋划。一是10月27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重要指示,深刻认识加强组织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是根据人岗相适的原则,结合人社系统各个领域特点,综合考虑干部实绩表现,研究确定优秀年轻干部20名,建立了优秀年轻干部储备库,进一步充实选人用人基础。三是将所属事业单位就业培训中心、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塔城地区第九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等3个业务相近股级部门的优化整合工作作为本单位事业单位改革一项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干部人员。
21.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考察工作。一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相关政策法规学习。11月1日,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乌苏市股级干部使用管理办法,重点学习了干部选拔工作中动议、推荐、考察、酝酿、决定、任职等环节纪实的学习,提高选人用人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二是在开展干部考察工作过程中,加强对考察材料审核把关,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及存在的不足,做到客观如实记录。三是结合干部考察情况,制定了谈话提纲,进一步规范干部考察谈话记录。
22.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一是强化干部业务培训,11月1日,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乌苏市股级干部使用管理办法,使党员干部熟练掌握干部选拔各个环节工作要求,切实提升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二是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头看”,严格按照《乌苏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股级干部使用管理办法(修订)》(乌党组〔2021〕11号)文件要求,对2名股级干部选任纪实档案进行审核,重点把酝酿、动议、民主推荐、考察、研究讨论等环节的工作记载清晰,切实做到程序规范、有据可查。
(四)关于巡视、巡察、审计监督等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方面。
23.强化责任,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一是11月26日,召开党组会议,按照“三重一大”和“四个不直接管”有关要求,进一步细化领导班子分工。二是以科室为单位,查找干部岗位风险点和科室风险点,分管领导把关、指导所分管领域风险排查工作,逐一制定风险防控措施。三是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规范完善议事决策程序,班子成员逐一发表意见后,党政“一把手”均执行末位表态,对相关情况逐一记录。
24.突出建章立制,健全完善整改长效机制。一是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和典型做法,深化成果运用,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二是对现行相关制度进行梳理,结合实际操作、执行情况,细化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就业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经党组会研究通过后执行。三是强化社保基金监管。压实乡镇(街道)责任,加强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和社保政策宣传工作;积极与民政、公安、卫健等部门进行数据联动共享,准确掌握死亡人员信息及时做好待遇停发等工作,进一步完善了《社保中心内部控制规范》制度,保障社保基金安全运行。
三、突出持续整改,着力巩固和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人社局党组织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人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局党组班子紧紧抓住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带头遵守各项党的纪律,牢牢把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发挥党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班子成员统筹协调做好各项工作,推动人社系统从严治党常态化。
(二)进一步严肃干部作风。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扎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笼子,守住“底线”“红线”;坚持把落实整改与班子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着力构建一支忠诚干净、干事担当、主动服务的人社干部队伍。
(三)进一步落实成果应用。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建设模范机关结合起来,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全市人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强大动力,发挥人社职能,全面推进人社领域改革,大力引育高层次人才,着力稳定和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升劳动关系治理能力,为乌苏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人社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92-8519791;邮政信箱:乌苏市长江路143号水林大楼二楼乌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子邮箱:123255994@qq.com。
中共乌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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