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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召开第二阶段工作动员部署会

来源:塔城地区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3-04-08 10:38:00 浏览次数: 【字体:

4月6日下午,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召开第二阶段工作动员部署会,安排部署下沉现场督察重点工作任务。自3月31日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塔城地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以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迅速开展各项工作,第一阶段共受理转办信访问题6批22件,其中1件已办结,21件正在办理中;已完成对地区28位领导干部个别谈话,下沉走访了9家单位。


在第一阶段督察工作中,督察组紧扣督察重点内容,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开展个别谈话、调阅检查资料、召开座谈会、走访有关单位、受理举报等工作,摸排塔城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目前,共调阅档案8批次209项,1800余件。


按照《2023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自治区第一轮第三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通知》要求,4月7日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入下沉督察阶段,将深入各县市开展为期8天的生态环境保护现场督察检查,推进各县市抓好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提升百姓的幸福感、满意度。


动员会上,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李玉金就下沉督察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要讲安全,注意出行安全、健康安全、工作安全等,时刻紧绷安全这根弦。二是要讲纪律,层层压实责任,按级请示汇报,便于掌握和了解督察进展情况。三是要讲廉政,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相关督察规定,筑牢思想防线,划清权力界限,务必做到绝对干净。四是要讲保密,强化保密观念和法纪观念,树立真诚敬业、忠于职守、严守工作秘密的政治素质。五是要讲担当,明确工作责任,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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