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旅游工作“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实施“旅游兴疆”战略,优化旅游发展环境,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助力乌苏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7 月3 日,乌苏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旅游工作“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主任米合热古丽•斯德克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人大代表组成的检查组,对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旅游法“一法一条例”)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古尔图镇克孜加尔湖、乌苏驿等地,围绕旅游规划、旅游服务与管理落实、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情况、旅游文化产业融合发展、普法宣传教育情况及实施“一法一条例”的主要做法、存在的问题和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展开调研。
执法检查组强调,要持续推进依法兴旅、全面加强依法治旅,运用法律手段保障旅游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找准产业定位,深刻认识旅游业在全面振兴新突破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提高旅游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水平,为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基础保障;要突出文化品牌建设,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动文旅产业融合发展;要推动旅游法律法规有效实施,进一步依法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依法提高旅游服务质量,依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确保法律法规落实工作不断走向深入;要持续加大监督管理力度,落实旅游安全工作责任,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做好设备设施维护管护,着力营造良好的旅游市场环境,打通旅游业痛点、堵点,依法保障乌苏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市委常委、副市长李巍,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子慧参加了此次活动。(乌苏市融媒体中心记者:任达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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