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他们成功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雀鹰”
4月6日,乌苏市放飞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雀鹰,这是今年乌苏市放归大自然的第14只野生动物。
据市公安局食药环大队民警王辉介绍,雀鹰是三天前百泉派出所民警接群众报警后,从道路边的林带里捡回来的。市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的工作人员对雀鹰受伤的腿部消毒包扎并补充了能量。
近年来,乌苏市通过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野生动物救助、封山育林、植树造林以及打击盗采盗挖盗猎行为,从保护和治理两方面持续加大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力度。今年1-3月,乌苏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查大队联合林业和草原局、森林派出所等单位,累计救助了包括雀鹰、毛腿鵟、猫头鹰、猎隼等7大类的14只野生动物。
(乌苏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王兆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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