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乌苏市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情况的公告
乌苏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水利部《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17〕184号)、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新水办〔2017〕18号)文件精神,于2019年开展乌苏市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2022年通过水利部第五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验收,并在水利部官方网站予以公告。
截至目前,乌苏市共完成两批节水型载体创建和命名,其中第一批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51家、节水型居民小区12家、节水型企业6家;第二批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16家、节水型小区12家、节水型企业2家。(详见附件一、二)
特此公告
附件:1、第一批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节水型居民小区、节水型企业公告名单
2、第二批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节水型居民小区、节水型企业公告名单
乌苏市水利局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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