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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乌苏市小水电站基本情况的公告

来源:乌苏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4-11-07 17:54:41 【字体:

乌苏市共有四家企业经营八座水电站,建设时间为1978年至2014年间,2023年发电量为19012万kW·h,2024年发电量为20664万kW·h,发电产值达到4657.7万元,为乌苏市经济建设持续发展、群众安居乐业提供支持按照基层政务公开的要求,现将小水电站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四棵树河山口水电站工程

该工程位于乌苏市境内的四棵树河上,厂区距乌苏市区54km。四棵树河山口水电站为引水式(闸门)水电站,其主要建筑物包括:引水渠首、引水暗渠、压力前池、压力管、厂房、尾水渠等,于2005年 3月开工建设,2006年6月投入生产,建设管理单位乌苏市光明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股份制),总投资6978万元,工程建设装机容量为装机容量3×3500=10500kW,设计年发电量5404(2024年技改增容到6200)(万kW.H),设计水头107m,设计流量为12m3/s,2023年发电量3078,6414(万瓦时)。四棵树河山口水电站调节性能为无调节,开发方式为引水式(闸门)。工程规模应定为小(1)型,工程等级为四级,主要建筑物为4级,次要建筑物和临时性水工建筑物均为5级,本水电站建筑物级别为4级。四棵树河山口水电站从四棵树河河道新建渠首通过引水暗渠引水发电,发电后退水至石门水电站的引水渠中,无防洪功能,无灌溉功能,无供水功能,非当地唯一供电电源,也非当地唯一供水水源,四棵树河山口水电站正常运营,运营期间水电站从业人员15人,其中运行人员11人,持证上岗人员11人。安全生产行政责任人:乌苏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陈建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人:乌苏市水利局党组成员王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人:乌苏市光明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古先国。

二、四棵树河石门水电站工程

该工程位于乌苏市境内的四棵树河上,厂区距乌苏市区 52km。四棵树河石门水电站为引水式水(渠道)电站,其主要建筑物包括:渠首、引水暗渠、渡槽、输水暗渠、引水隧洞、压力前池、泄水陡坡、压力管、尾水渠、厂房、升压站等,水系属于四棵树河。四棵树河石门水电站于 2006 年6月底开工建设,2007年 10月投入生产,建设管理单位:乌苏市光明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股份制),总投资4900万元,工程建设装机容量为装机容量 2×2500+1×3200=8200kW,设计年发电量4852(万kW.H)设计水头71m,设计流量为 13.5m3 /s,2023年发电量2172,4780(万瓦时)四棵树河石门水电站调节性能为无调节,开发方式为引水式(渠道)。工程规模应定为小(1)型,工程等级为四级,主要建筑物为4级,次要建筑物和临时性水工建筑物均为5级,本水电站建筑物级别为4级。四棵树河石门水电站从四棵树河山口水电站尾水进行发电,发电后退水至四棵树河道内,无防洪功能,无灌溉功能,无供水功能,非当地唯一供电电源,也非当地唯一供水水源,四棵树河石门水电站正常运营,运营期间水电站从业人员15人,其中运行人员9人,持证上岗人员9人。安全生产行政责任人:乌苏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陈建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人:乌苏市水利局党组成员王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人:乌苏市光明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古先国。

三、乌苏四棵树河一级水电站工程

该工程位于乌苏市境内的四棵树河上,厂区距吉尔格勒德水库6.5公里。乌苏四棵树河一级水电站为引水式(渠道式)水电站,其主要建筑物包括:引水渠道、压力前池、压力管道、厂房、尾水分水闸、尾水渠、升压站等,水系属于四棵树河。乌苏四棵树河一级水电站于 1974年开工建设,1978年投产。建设管理单位乌苏市银河水力发电有限公司(私营),总投资3100万元,工程建设装机容量为 2×1000+1×2000+1×3200=7200kW,设计年发电量2360(万kW.H)设计水头54m,设计流量为 15.5m 3 /s,2023年发电量1727,9012(万瓦时)现在运行正常。乌苏四棵树河一级水电站发电水经四棵树河东岸吉尔格勒德水库下游的规划配套灌溉引水干渠引入电站压力前池。电站开发方式为引水式。四棵树河一级水电工程规模应定为小(1)型,工程等级为四级,主要建筑物为 4 级,次要建筑物和临时性水工建筑物均为 5 级,本水电站建筑物级别为 4 级。运营期间水电站从业人员8人,其中运行人员5人,持证上岗人员6人。安全生产行政责任人:乌苏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陈建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人:乌苏市水利局党组成员王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人:乌苏市银合水力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文斌。

四、乌苏四棵树河二级水电站工程

该工程位于乌苏市境内的四棵树河上,厂区距吉尔格勒德水库10公里。乌苏四棵树河二级水电站为引水式(渠道式)水电站,其主要建筑物包括:引水渠道、压力前池、压力管道、厂房、尾水分水闸、尾水渠、升压站等,水系属于四棵树河。乌苏四棵树河二级水电站于 1980年开工建设,1985年投产。建设管理单位乌苏市银河水力发电有限公司(私营),总投资1200万元,工程建设装机容量为装机容量 3×1250+1×2500+1×3500=9750kW,设计年发电量3130(万kW.H)设计水头 68m,设计流量为 17.5m 3 /s,2023年发电量2389,8304(万瓦时)现在运行正常。乌苏四棵树河二级水电站发电水经四棵树河吉尔格勒德水库下游的规划配套灌溉引水干渠引入电站压力前池。电站开发方式为引水式。四棵树河一级水电工程规模应定为小(1)型,工程等级为四级,主要建筑物为4级,次要建筑物和临时性水工建筑物均为5级,本水电站建筑物级别为4级。运营期间水电站从业人员8人,其中运行人员6人,持证上岗人员5人。安全生产行政责任人:乌苏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陈建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人:乌苏市水利局党组成员王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人:乌苏市银合水力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文斌。

五、乌苏四棵树河三级水电站工程

该工程位于乌苏市境内的四棵树河上,厂区距乌苏市区 40km。乌苏四棵树河三级水电站为引水式(渠道式)水电站,其主要建筑物包括:引水渠道、压力前池、压力管道、厂房、尾水分水闸、尾水渠、升压站等,水系属于四棵树河。乌苏四棵树河三级水电站于 1998 年11月开工建设,1999年4月底竣工验收。建设管理单位喀什兆恒清洁能源公司乌苏分公司(私营),总投资5000万元,工程建设装机容量为装机容量2×3200+1×1600=8000kW,设计年发电量2971(万kW.H)设计水头 88.9m,设计流量为 11.28m 3 /s2023年发电量2536,7672(万瓦时),现在运行正常。乌苏四棵树河三级水电站调节性能为无调节,开发方式为引水式(渠道式),1999 年11月在原有 6600kW的基础上,机组台数不变另增容1400kW,总装机达8000kW。乌苏四棵树河三级水电站从四棵树河二级水电站尾水进行发电,发电后退水至“七一”大渠,无灌溉功能,无防洪功能,无供水功能,非当地唯一供电电源,也非当地唯一供水水源,乌苏四棵树河三级水电站正常运营,运营期间水电站从业人员8人,其中运行人员6人,持证上岗人员6人,安全生产行政责任人:乌苏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陈建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人:乌苏市水利局党组成员王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人:乌苏市喀什兆恒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乌苏市分公司总经理王守义。喀什兆恒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乌苏市分公司今年已申报标准化小水电现等待审批。

六、四棵树河四级水电站工程

该工程位于乌苏市境内的四棵树河上,厂区距乌苏市区 35km。四棵树河四级水电站为引水式水(渠道)电站,其主要建筑物包括压力前池、压力管道、发电厂房、尾水渠等,水系属于四棵树河。四棵树河四级水电站于2013 年6月底开工建设,2014年2月投入生产,建设管理单位乌苏市高清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私营),总投资8200万元,工程建设装机容量为装机容量 2×5500+1×2500=13500kW,设计年发电量4479(万kW.H)设计水头 116m,设计流量为 14.3m 3 /s,2023年发电量3618,2802(万瓦时)现在运行正常。四棵树河四级水电站调节性能为无调节,开发方式为引水式(渠道),属于小(1)型,工程等别为Ⅳ等,主要建筑物为4级,临时建筑物为5级。四棵树河四级水电站从“七一”大渠引水,发电后的尾水退至“七一”大渠和河道,无灌溉功能,无防洪功能,无供水功能,非当地唯一供电电源,也非当地唯一供水水源,四棵树河四级水电站正常运营,运营期间水电站从业人员,其中运行人员7人,持证上岗人员7人。安全生产行政责任人:乌苏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陈建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人:乌苏市水利局党组成员王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人:乌苏市高清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余日明。                     

七、特吾勒水库一级水电站工程

该工程位于乌苏市境内的特吾勒河上,厂区距乌苏市区58km。特吾勒水库一级水电站为坝式(坝后)水电站,直接引用特吾勒水库放水洞末端的出水,在满足生态基流前提下灌溉期主要利用给下游灌溉用水来发电,非灌溉期主要是利用水库下泄水量进行发电。其主要建筑物包括:压力前池、压力管道、发电厂房、尾水渠等,水系属于特吾勒河。特吾勒水库一级水电站于2014年8月开工建设,2015年8月投入生产,建设管理单位乌苏市高清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私营),总投资10548万元(含一二级),工程建设装机容量为装机容量2×3400=6800kW,设计年发电量2207(万kW.H)设计水头 380m,设计流量为2.2m 3 /s,2023年发电量1759,1994(万瓦时)现在运行正常。特吾勒水库一级水电站调节性能为无调节,开发方式为坝式(坝后),属于小(1)型,工程等别为Ⅳ等,主要建筑物为4级,临时建筑物为5级特吾勒水库一级水电站从特吾勒水库放水洞末端的出水进行发电,发电后尾水全部进入特吾勒水库二级水电站的前池,无防洪功能,无灌溉功能,无供水功能,非当地唯一供电电源,也非当地唯一供水水源,特吾勒水库一级水电站正常运营,运营期间水电站从业人员6人,其中运行人员4人,持证上岗人员4人。安全生产行政责任人:乌苏市委常委刘君,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人:乌苏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丁胜利,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人:高清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余日明。

八、特吾勒水库二级水电站工程

该工程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市境内的特吾勒河上,厂区距乌苏市区53.60km。特吾勒水库二级水电站为引水式(通过管道引水)水电站,直接引用特吾勒水库一级水电站的尾水。其主要建筑物包括:压力前池、压力管道、发电厂房、尾水渠等,水系属于特吾勒河。特吾勒水库二级水电站于2014年8月开工建设,2015年8月投入生产,建设管理单位乌苏市高清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私营),总投资10548万元(含一二级),工程建设装机容量为装机容量 2×3400=6800kW,设计年发电量2207(万kW.H)设计水头380m,设计流量为2.2m 3 /s,2023年发电量1728,8586(万瓦时)现在运行正常。特吾勒水库二级水电站调节性能为无调节,开发方式为引水式(通过管道引水),属于小(1)型,工程等别为Ⅳ等,主要建筑物为4级,临时建筑物为5级。特吾勒水库二级水电站利用特吾勒水库一级水电站的尾水进行发电,发电后退水至渠道,无灌溉功能,无防洪功能,无供水功能,非当地唯一供电电源,也非当地唯一供水水源,特吾勒水库二级水电站正常运营,运营期间水电站从业人员6人,其中运行人员4人,持证上岗人员4人。安全生产行政责任人:乌苏市委常委刘君,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人:乌苏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丁胜利,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人:高清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余日明。

特此公告!

乌苏市水利局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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