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乌苏市水闸工程基本情况的公告
按照基层政务公开的要求,现将乌苏市两座水闸工程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四棵树河新渠首工程
该工程位于乌苏市城镇西南约46km的四棵树河二级水电站下游2.6km,四棵树河老渠首上游560m处,水行政主管单位为:乌苏市水利局,运行管理单位为:乌苏市兴源水务有限公司。新渠首水闸工程是四棵树河流域规划中的重要的引水枢纽,它担负着四棵树河灌区西大沟镇、甘河子镇、百泉镇、哈图布呼镇、四棵树镇、吉尔格勒特乡、头台乡等乡场镇60万亩农田的灌溉引水任务和下游6600千瓦的四棵树河三级电站的发电任务。四棵树河新渠首为三等中型水闸。主要建筑物为三级,次要建筑物为四级,临时建筑物为五级,设计洪水频率为20年一遇,相应流量为259m3/s,校核洪水频率为50年一遇,相应流量为420m3/s,进水闸引水流量为15m3/s,加大为16.5m3/s。防汛行政责任人:刘君(乌苏市委常委),主管部门责任人:严晓军(乌苏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副局长),管理单位责任人:董超峰(兴源水务有限公司)。
二、四棵树河新龙口工程
该工程位于乌苏市城镇西南约46km的四棵树河二级水电站下游10km,吉勒德水文站以北6.7km处,水行政主管单位为:乌苏市水利局,运行管理单位为:乌苏市兴源水务有限公司。四棵树河新龙口是四棵树河流域规划中的重要的引水枢纽,它与新渠首相互补充,担负着四棵树河灌区7个乡场镇45万亩农田的灌溉引水任务。本工程最大过水流量为384m³/s,确定为三等中型水闸。主要建筑物为三级,次要建筑物为四级,临时建筑物为五级,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P=5%),相应洪峰流量234m³/s,校核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P=2%),相应洪峰流量Q=380m³/s。进水闸引水流量为13m³/s,加大为15.6m³/s。防汛行政责任人:刘君(乌苏市委常委),主管部门责任人:严晓军(乌苏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副局长),管理单位责任人:董超峰(兴源水务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乌苏市水利局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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