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辖区的1家食品生产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乌苏市雅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辣白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辣白菜:制售日期:2023年1月1日,标称生产单位:乌苏市雅文食品有限公司,规格:/,抽检日期:2023年2月16日。抽检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不合格项目: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比例之和。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当事人乌苏市雅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辣白菜经抽检检测,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乌市监处罚〔2023〕12 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4.做出处罚决定的单位:乌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乌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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