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542020010/2024-00001 发布机构: 乌苏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发布日期: 2024-11-13 所属主题: 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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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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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苏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内设科室

发布时间:2024-11-13 12:17:23 【字体:

内设科室信息

科室名称

科室负责人

办公电话

科室职责

综合办公室

马振雄

0992-8502325

1、负责文电、会务、档案、督查、政务公开、电子政务、新闻宣传等机关日常工作。2、负责机关和指导教科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工作。

组织人事办公室

马文彬

0992-8501709

1、负责机关各科室及各级各类学校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事档案等工作。

2、负责局机关及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年度考核;负责援疆教师考核工作;负责教科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3、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4、负责教师编制招聘、待遇、继续教育和各类培训考核,以及教师评优表彰工作。

5、组织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落实教师资格制度,组织实施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和资格平台的管理。

6、组织教科系统各级各类学校校(园)长、书记和教育管理干部的培训工作;落实中小学教师学历达标、学历提升规划。

7、负责各类教师支教和大学生实习工作;承担区内南北疆双向挂职校(园)长和援疆教师的协调管理工作。

8、组织股级干部的推荐考察工作。

9、参与全市中小学教师准入及招录的工作。

10、参与全市中小学教师岗位设置工作、绩效工资等工作;负责教科系统县域内教师轮岗交流工作。

11、负责教职工实名制、全国教师信息管理数据库维护管理工作。

12、负责教科系统教师的专业基础知识水平测试和计算机能力水平考核工作。

 

党建办公室

财层

0992-8502183

负责局机关及各级各类学校的党群工作,教职工出入境管理、涉外事务协调联系等工作。

础基育中心

郑朝亮

0992-8520655

1、负责规范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学校的办学行为。管理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课程、教材等业务,组织并指导全市各类教育工作。

2、指导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籍管理工作、控辍保学工作、科普工作、体、艺、卫工作、食堂宿舍管理工作、公共卫生安全工作。

3、负责编制市区中小学、幼儿园招生计划。

4、负责教育技术装备的技术标准、工程规范、质量要求等业务内容的制定与推行,装备项目的工程实施。

5、负责全市教育装备质量监测、咨询、培训等工作,提高教学实验技术水平和装备水平,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大宗物资采购和质量监督等工作。

6、负责组织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教育信息化工作的重大决策、总体部署、校园网建设、其他各项任务,组织制订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规划、政策、制度建设。

7、负责提出乌苏市中小学、幼儿园的布局规划建议。

8、负责全市教育领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相关工作。

9、负责协调驻市中职学校,完成各项业务工作。

10、负责各学校学生校园方责任保险全覆盖和师生意外保险投保工作的督促、协调、指导。

11、负责组织学校定期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科书的征订工作。

12、负责督促、指导市直初高中和乡镇九年一贯制学校完成初、高中毕业生职业教育全覆盖工作。

13、按照权限指导、服务社会力量举办的非义务教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

 

市教育考试中心

邹新文

0992-8520915

1、执行各级招生委员会和教育考试中心有关招生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本市普通高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初中学业水平、区内初中班、成人高考、自学考试的政策宣传、资格审查、报名、组织考务、体检、建档、做好考生服务及考生信息安全工作。

3、协助做好内派教师和内地新疆班学生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4、统筹协调市招生委员会成员单位开展考试保障工作,处理发生的重大招生问题。

 

市教育工会

曹艳丽

0992-8520027

1、加强教育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积极推进教育工会组织的民主化、群众化、法治化建设。健全教育工会基层组织,指导基层工会开展各项工作,帮助基层工会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有关问题。

2、代表和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对本市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本级党组织和上级部门反映。 

3、教育和引导教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专业技术素质,建设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教职工队伍。

4、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魏建华

0992-8502893

1、代表市人民政府对全市各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保证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现。

2、根据上级有关政策法规和教育工作目标任务,拟订乌苏市教育督导工作规划和评估方案,并组织实施。

3、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民办教育机构的办学方向、办学效益和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督导评估。

4、负责组织构建教育督导评估机制,推动全市实施素质教育工作。

5、对全市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地区行署教育督导室报告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协助各学校处理教育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6、负责全市义务教育监测工作,适时向社会公布教育督导报告。

7、向市人民政府和教科局提出被督导单位和有关人员表彰、奖励或批评、处罚的建议。

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

姚咏菊

0992-8502751

1、负责全市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深化课程改革,提高课程实施水平。

2、负责推动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建立质量监测机制。

3、负责全市教育科研指导、教学评估工作。

4、负责课题管理工作。

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曹玮

0992-8510126

1、宣传贯彻国家、自治区、地区、市级有关各级各类学生资助政策,做好政策的咨询和指导等工作。

2、统筹协调全市日常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制定全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方案及相关工作制度。

3、负责具体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的申请、初审、确认和贷款合同签订等管理工作;负责申请贷款学生的档案等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向地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上报贷款学生的有关信息等。

4、会同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协助检查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各类学生专项助学资金发放与使用情况;对违规发放、使用专项助学资金的中小学、幼儿园提出整改建议并报局党组。

5、指导、督促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抓好学生资助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共同做好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6、负责全市各类学生专项补助资金的审核、统计、上报等工作。

7、负责开展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切实做到义务教育有保障。

市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王延勇

0992-8535160

1、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进行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内容的思想品德教育,负责引导青少年树立崇高的理想和科学的世界观、价值观。   

2、负责在中小学学科课程外辅导文艺、舞蹈、音乐、绘画、书法、科普、科技制作、工艺制作、阅读、摄影、棋艺、武术、共青团、少先队等活动的组织过程中,对未成年人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引导青少年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3、负责广泛开展多门类项目的技能培训活动,发掘青少年的特长和潜能,培养青少年的兴趣爱好,促进个性的健全发展。

4、负责开展国内外青少年交流活动,开阔视野,增进交流。

5、负责活动中心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6、负责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7、依法接受监督,履行法律法规的其他工作要求。

市教育经费核算中心

王文婷

0992-8517026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和有关财政法规制度,认真做好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会计核算工作;切实履行好校财局管校用的职责。

2、协助核算单位编制年度预算,做好单位预算执行工作,定期向核算单位提供经费收支和财务状况。负责核算单位年度财务决算。

3、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合规性、合理性、完整性。

4、对记账凭证的金额进行复核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5、对已记账的凭单及原始凭证及时整理、定期装订、保管、归档。

6、根据工作需要,提供收入支出报表、资产负债表等有关会计信息资料。

7、做好单位会计资料和电算化会计档案的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8、负责基层报账员的培训工作

9、负责学校资产清查管理工作。

10、做好教育系统国有资产清查、核销及账目管理工作及指导标准化学校建设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财务建档工作。

11、制定教育系统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探索财务管理的科学方法。

市科技创新发展交流中心

李锦慧

0992-8502754

1、负责协助局机关推动乌苏市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配合完善地区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2、负责推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组织实施好自治区重点研发项目和乡村振兴项目,参与地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3、负责组织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活动,向地区推荐指导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4、负责对科技特派员的培训,提高科技特派员科技服务、创新创业,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能力和水平。

5、指导企业对高科技人才的引进、培养,注重科技创新和项目管理人才的招聘和储备。

6、负责乡村振兴人才的服务管理,推进科技扶智向纵深延伸。

7、负责完善科技创新服务机制,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激发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8、负责科技创新发展交流中心的宣传工作。

思想政治办公室

朱翠银

0992-8502757

1、负责群众工作、德育、双拥、精神文明、计划生育、工青妇等工作。

2、落实各级各类学校思政课程的建设并提出实施意见;协助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

3、负责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落实教育法规和政策;承担教科系统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

4、承担机关和各级各类学校有关提案答复、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来信来访、绩效考核等工作。

5、负责局机关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应急管理、平安建设网络安全等工作。

6、加强与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协调处理教科系统安全突发事件,负责教科系统安全生产的指导、监督和检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