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542020010/2024-00003 | 发布机构: | 乌苏市地震局 |
发布日期: | 2024-11-12 | 所属主题: | 机构职能 |
索引号: | 6542020010/2024-00003 |
发布机构: | 乌苏市地震局 |
发布日期: | 2024-11-12 |
所属主题: | >机构职能 |
乌苏市地震局机构职能
单位全称:乌苏市地震局
办公地址:乌苏市黄河东路188号市政大楼十一楼
办公电话: 0992-8512959
办公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机构职能:
(一)负责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开展防震减灾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的规定,监督检查防震减灾的有关工作。负责拟定有关防震减灾的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结合实际,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市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计划。
(三)协助上级地震主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完善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制定地震监测预报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各地震监测台站和群测群防工作及地震宏观测报点的管理;负责全市震情速报和震情跟踪工作,提出地震趋势预报意见;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证地震监测设施正常运转。
(四)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震灾预防工作体系。管理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及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社会公众防震减灾意识,并按有关规定审核防震减灾宣传报道。指导相关部门做好防震减灾科普宣教、示范类项目的组织创建相关工作。
(六)会同市应急管理局拟定市地震应急预案,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地震应急演练活动。参与或受委托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灾害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参与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
(七)负责防震减灾技术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和监督,组织开展地震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地震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