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542020010/2024-00001 | 发布机构: | 乌苏市林业和草原局 |
发布日期: | 2024-11-14 | 所属主题: | 机构职能 |
索引号: | 6542020010/2024-00001 |
发布机构: | 乌苏市林业和草原局 |
发布日期: | 2024-11-14 |
所属主题: | >机构职能 |
乌苏市林业和草原局内设机构
科室名称 | 科室负责人 | 办公电话 | 科室职责 |
乌苏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 | 李绍让 | 0992-8505643 | 1、贯彻执行《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及其他相关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2、根据《植物检疫条例》制定并执行森林植物检疫方案,负责全市森林植物的产地检疫、调运检疫、调运复检工作。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制定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方案。4、调查监测本地区的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危害情况,准确、及时地发布预报、警报,并提出防治意见。5、组织森林经营单位(或个人)或林木所有者实施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6、完成市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乌苏市甘家湖林场 | 闫建华 | 0992-8596082 |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自治区关于林业发展和林业生态环境建设的政策、法律和法规。2、贯彻执行乌苏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林业发展与改善的各项政策决定,保证甘家湖林区国家重点公益林管护措施和办法的严格执行。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林业法律法规,制定全场森林资源规章制度。4、负责林场荒漠次生灌木林的保护、封育规划,并组织实施;严格按国家林业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保护林区林地林木。5、负责检查、指导林场各管护站的站务建设;制定森林火灾扑救预案和森林火灾防治、扑救措施。6、负责林场野生动物及珍稀植物资源的保护管理工作;负责实施全场森林病虫害防治、监测和森林植物检疫,建立林木病虫害防治技术档案,调查全场病虫害的发生情况,准确、及时地发布预报和报警。7、负责制定全场管护员的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做好林业、草原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8、完成市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乌苏市林业工作站 | 夏力哈尔·哈力木 | 0992-8515246 |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自治区关于林业发展和林业生态环境建设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乌苏市“三北”工程规划林业,林业科技总体实施要求,负责全市退耕还林政策的实施和落实。2、协助制定全市林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严格按造林设计要求组织实施。3、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自治区有关全民义务植树、国土绿化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4、负责开展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组织编制作业设计。开展退耕还林工程的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协助有关部门按期兑现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负责调处退耕还林工程项目实施中出现的各种纠纷、矛盾。5、实施全市林业技术推广规划、计划。负责林业技术培训、新技术进行试验示范、技术咨询和信息传递等技术服务工作。6、负责全市林业人才队伍建设。7、完成市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乌苏市资源林政站 | 乔龙巴图 | 0992-8515245 |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赋予的权限,协助制定全市森林资源采伐限额,按照工作要求管理和制定相关制度。 2、负责森林资源的统计、动态监测和评价工作,建立森林资源档案,发布森林资源数据和信息,掌握森林资源情况。3、负责全市林木采伐现场调查工作,对森林采伐和更新提出要求。4、负责森林、林木、林地的认定工作,按照法律的技术要求负责征占用林地的申报工作、填写征占林地意见书。5、对全市重点公益林的管护、管理工作并按要求建立重点公益林管护档案。6、完成市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乌苏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
| 樊文廷 | 0992-8515242 | 1、负责辖区内陆生野生动物和珍稀植物资源保护,宣传和贯彻国家、自治区有关法规、政策、方针。2、指导辖区内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3、在国家级、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规划内,指导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及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4、组织辖区内野生动物和珍稀植物资源的调查和监测,建立资源档案,研究拟定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利用和发展规划。5、负责涉及野生动植物开发利用权限的审核上报工作。6、开展野生动植物救护活动。7、完成市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乌苏市林业种苗工作站(乌苏市苗圃) | 许金华 | 0992-8526272 |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林业法律法规、条例,负责林木良种引进、繁育,为社会提供良种、壮苗。2、认真抓好各类绿化苗木的培育,为全市林业生产打牢苗木基础。负责全市林木种苗的计划、指导、调剂、协调等工作。 3、宣传并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对非法从事林业种苗生产、经营者予以制止,并报执法部门予以处理。确定种源保护区,负责林草种质资源的保护利用。4、做好林草种苗质量抽查、林木良种选育,为林业科技推广服务。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负责区域内《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办理颁证。6、完成市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乌苏市草原监理站 | 柯玉鹏 | 0992-8526289 |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国家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草原防火条例》。2、按规定负责建设征占用草原审核、临时使用草原的初审。3、依法对违反草原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和行政处罚,并负责草原监理执法队伍建设。4、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区域管理,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参与拟订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5、负责草原野生植物资源的保护和甘草、麻黄等野生植物采集管理的审批。6、做好草原防火期值班,防火管制区预防火灾的具体管理工作,制止可能引起草原火灾的行为,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向上级报告。7、完成市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乌苏市草原工作站
| 巴登加甫 | 0992-8526285 | 1、负责全市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负责实施全市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负责草原有害生物防治、病虫鼠害预测预报工作。2、负责全市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区域划定及到期后验收,相关申请资料的上报,并组织开展草原和荒漠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3、组织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负责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监测、植物新品种保护。4、提出草原预算内投资、市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组织实施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 5、完成市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