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542020010/2024-00003 发布机构: 乌苏市信访局
发布日期: 2024-11-13 所属主题: 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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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乌苏市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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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主题: >机构职能

乌苏市信访局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4-11-13 18:50:01 【字体:

  单位全称:乌苏市信访局

  办公地址:乌苏市虹桥街道乌鲁木齐北路1065号

  办公电话: 0992-8502465

  办公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机构职能: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宣传和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综合协调指导全市信访工作。

  (二)负责处理群众、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接待群众来访,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接访和机关干部下访,帮扶救助信访困难群众。

  (三)负责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反映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修改完善有关政策的建议。

  (四)承办上级机关及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阅件落实情况,拟定信访督查制度并组织实施。承办市领导同志交办信访事项的落实,向有关单位和乡(镇)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提出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并督促落实。

  (五)落实上级有关信访工作的相关政策,推动全市有关信访工作法律政策的贯彻落实,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检查指导全市各有关部门信访工作和各乡(镇)党委、政府信访工作,对下级党委、政府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年度考核工作。

  (六)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

  (七)加强对全市信访工作综合协调指导,受理调处信访问题,推动建立健全信访综合协调配合机制,承担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充分发挥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作用。

  (八)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