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542020010/2024-00005 | 发布机构: | 乌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 2024-11-15 | 所属主题: | 机构职能 |
索引号: | 6542020010/2024-00005 |
发布机构: | 乌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 2024-11-15 |
所属主题: | >机构职能 |
乌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
科室名称 | 科室负责人 | 办公电话 | 科室职责 |
办公室(住房保障办公室)一 | 钟双 | 0992-8509028 | 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政务工作,负责文电处理、会务、接待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卫、宣传、政务公开、提案办理、信访等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负责做好党的建设工作,建立完善各项制度;负责做好组织人事、编制本市总体规划党员的发展、组织关系转接、考核(绩效)等工作、离退休老干部管理等工作。 |
办公室(住房保障办公室)二 | 葛以富 张丽 | 0992-8501878 0992-8501878 | 承担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房地产场监管和稳定住房价格的措施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房屋征收工作;提出房地产业中长期规划;负责房地产开发等企业资质管理;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房产交易、房屋面积管理和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拟定住房障相关措施并指导实施。拟订住房保障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自治区和地区住房保障资金的申请、安排有关事项;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研究分析全市住房建设的重大问题;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负责编制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房地产市场计、住房保障统计工作。 |
乌苏市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 崔立强 | 0992-8511368 |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村镇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 2、负责指导村镇建设管理;指导小城镇环境整治示范、美丽宜居村庄示范、农房抗震防灾改造,配合做好美丽城镇建设工作。 3、参与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传统建筑修缮等工作;配合主管部门做好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的认定,参与保护修缮项目验收等工作。 4、指导农房抗震防灾改造工程项目质量和安全。 5、指导村镇的房屋、公共设施、村容镇貌的管理工作。 6、负责村镇建设统计年报工作。 7、完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乌苏市物业服务中心 | 李新冬 | 09992-8538212 | 1、负责全市物业企业的备案工作。 2、指导新建物业小区招投标选聘物业企业及备案工作。 3、负责全市物业企业信用档案评价及备案工作。 4、根据各小区的建筑年代和规模、公共配套设施完善程度小区绿化面积、企业管理制度的建立、企业收支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对全市各物业管理小区进行分类、定级。 5、指导和协助辖区内业主委员会组建、备案及业主委员会日常监管工作。 6、指导社区做好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考核工作。 7、协调供水、供电、供暖等供应部门做好小区服务工作。 8、完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乌苏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服务中心 | 李新冬 | 09992-8538212 | 1、负责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发生列支的项目、费用和分摊情况进行统计和管理。 2、接受业主对其分户账中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增值收益和账面余额的查询。 3、负责做好维修资金相关政策宣传、引导、解释工作。 4、完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乌苏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 | 巴桂红 | 0992-8520626 |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颁发的现行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 2、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依据国家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规、条例、标准及规范,组织安排对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 3、负责监督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包括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的资质和有关人员的资格,检查其质量保证体系、质量责任落实情况和有关质量文件、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并符合规定。 4、负责办理建设工程(人防)质量监督手续及日常监督验收。 5、负责抽查(人防)工程实体质量。按照质量监督工作计划,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和验收规范对建筑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其他涉及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进行现场实地抽查。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和其他涉及结构安全的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进行监督。 6、负责监督(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监督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以及在验收过程中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和形式的质量评定文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实体质量是否存在严重缺陷,工程质量的检验评定是否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7、负责受理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及处理工作。 8、负责新建和既有建筑节能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核实并记录各责任主体的不良行为,并按要求上报。 10、负责及时上报质量监督季度和年度报表。 11、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工作。 12、完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乌苏市建筑工程服务中心 | 巴桂红 | 0992-8520626 | 1、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的方针政策,完善本地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2、负责全市单位估价表的编制工作,调查分析全市材料、设备、劳动力价格,发布价格信息及价格指数。 3、负责各类工程合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招标代理)、工程结算造价的备案管理工作。 4、负责调解处理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造价纠纷。 5、负责全市造价咨询企业及造价工程师、造价员实施行业管理,对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进行培训。 6、建立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和执业人员信用档案,促使其提高诚信度和公信力,对其执业活动中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进行全面记录,并在信息平台上予以公布,以激励守信行为,惩戒失信行为,营造工程造价咨询市场诚信的良好机制和环境。 7、完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乌苏市人防信息保障中心 | 巴桂红 | 0992-8520626 | 1、负责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承担人防指挥信息系统、情报和通信网络、防空警报系统的建设与维护管理,保证通讯设备运行良好。 2、执行各级党委、政府及人防指挥部组织指挥防空袭斗争信息保障任务,承担人防指挥信息系统值班与战备值勤,及时收集、处理、传递各类情报和指挥信息,确保通信畅通、信息安全可靠。 3、人防部门交办的平时演练和战时指挥调度、防护救援及其他任务的指挥信息保障。 4、组织和保障城市防空警报试鸣,按照本级人防指挥部命令发放灾情信息和防空警报信号。 5、组织人防信息化装备技术训练。 6、完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乌苏市城建档案馆 | 钟双 | 0992-8509028 | 1、负责做好城建档案编制、收集、归档工作。 2、负责档案的开发、利用和安全保密工作,办理档案的借阅;汇编档案文献,编制检索工具,编制档案参考资料。 3、充分发挥利用档案信息资源,完善库存档案数字化建设,为城市开发建设提供跟踪服务。 4、负责城建档案管理人员专业知识培训工作。 5、完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