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542020010/2024-00003 | 发布机构: | 乌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 | 2024-11-14 | 所属主题: | 机构职能 |
索引号: | 6542020010/2024-00003 |
发布机构: | 乌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 | 2024-11-14 |
所属主题: | >机构职能 |
乌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职能
单位全称:乌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地址:乌苏市长江路143号水林综合大楼二楼
办公电话: 0992-8519791
办公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相关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办法,指导监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城乡就业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就业培训制度;组织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措施。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统筹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组织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落实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方案,执行自治区、地区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落实自治区、地区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促进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参与劳动模范推荐、评定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健全引进人才管理办法;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乌苏(回乌苏)工作或定居措施。
(八)按管理权限负责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录用、考核、奖惩、任用、培训、辞退、辞职等综合管理工作,执行自治区、地区事业单位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
(九)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国家荣誉制度并拟订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市表彰奖励工作,承担评比达标表彰和市级表彰等工作,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市级表彰奖励活动。
(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使劳资双方认真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减少劳资纠纷和上访事件的发生。拟定农民工工作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规范用工行为,维护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承办劳动合同审核与集体合同审批备案工作,执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
(十二)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组织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三)受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信访事项,拟定信访维稳工作预案;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十四)承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宣传、培训、统计和信息工作,组织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网络。
(十五)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