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54202010313502B-2022-00521 | 发布机构: | 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 | 2022-07-01 | 所属主题: | 公务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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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 | 2022-07-01 |
所属主题: | >公务员 |
关于塔城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安岗位体能测评相关事宜的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2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考试公告》(简称《招聘公告》)要求,塔城地区已发布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安排相关公告。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要求,现将塔城地区公安机关招聘岗位体能测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塔城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各级公安岗位均须进行体能测评。
二、体能测评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2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评。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能测评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详见附件)执行,请考生自行下载按要求做好准备。
四、体能测评具体时间及要求将随总成绩公示一并通知,不再另行公告和通知。
附件: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塔城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30日
附件【附件: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