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542020010/2025-00209 发布机构: 乌苏市审计局
发布日期: 2025-07-25 所属主题: 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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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乌苏市审计局
发布日期: 2025-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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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乌苏市2024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公告稿)

发布时间:2025-07-25 18:51:41 【字体: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乌苏市审计局主要对2024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组织开展了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并对市统计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2024年,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立足财政职能,深化财政改革,不断培植财源,全力组织收入,取得一定成效,但在预算制度执行方面、重点资金使用管理方面、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及效益情况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需要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一、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财政收入情况

  1.地方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2024年完成地方财政收入348697万元,较上年增收135057万元,增长63.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3068万元,较上年增收23914万元,增长17.2%;政府性基金收入185629万元,较上年增收111143万元,增长149.2%。

  2.上级补助收入情况

  2024 年上级补助收入282775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补助收入275754万元,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收入701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级补助收入6万元。

  3.政府债券资金收入情况

  2024 年债务转贷收入268900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 651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180100万元,再融资债券23700万元。

  (二)财政支出情况

  2024年完成地方财政支出842752万元,较上年增支106393万元,增长14.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2083万元,较上年增支31483万元,增长5.5%,民生支出521131万元,占比86.6%;政府性基金支出 240669万元,较上年增支74910万元,增长45.2%。

  (三)预算平衡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306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7575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64129万元,调入资金11136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879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9374万元,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73159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2083万元,调出资金25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7013万元,一般债券还本支出30999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068万元;年终结余5818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一般公共预算全年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24年政府性基金收入18562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01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5570万元,其他调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25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81000万元,全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409464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为240669万元,调出资金95541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1135万元,年终结余62119万元结转下年支出。政府性基金全年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8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0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794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支出6万元,调出一般公共预算资金783万元,年终结余5万元结转下年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年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情况

  2024年乌苏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7302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9575万元,当年收支结余7727万元。

  (四)政府性债务情况

  2024年本级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268900万元,2024年度共偿还本息66025万元,其中:本金42134万元(一般债券30999万元,专项债券11135万元),利息23891万元(一般债券8614万元,专项债券15277万元),截至2024年末乌苏市债务余额94449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302166万元,向国际组织借款2638万元,专项债务余额639691万元。

  (五)上年度审计报告指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2023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共查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问题4条,已完成整改3条,未完成整改1条,具体情况如下:

  应收未收土地出让金,涉及金额3574.20万元。

  整改状态:正在整改

  整改要求:审计要求,财政部门及时督促乌苏市自然资源局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并足额缴入国库。

  整改落实情况:截至2025年6月18日,已整改土地出让金3340.43万元,剩余233.77万元正在整改。

  (六)2024年度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2025年乌苏市审计局对乌苏市202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审计,基本情况如下: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数379067万元,调整预算数660263万元,决算数602083万元,结转下年使用数58180万元;2024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数160793万元,调整预算数302788万元,决算数240669万元,结转下年使用数62119万元;2024年支出年初预算数6万元,调整预算数6万元,决算数6万元;2024年乌苏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7302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9575万元,当年收支结余7727万元。

  经审计发现,2025年上报人大批复的《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中的上解支出与乌苏市2024年财政决算草案报告中的上解支出,存在差额200万元,此差额为市财政局根据塔地财社﹝2015﹞1号文件要求,2024年上解2021年至2024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200万元。

  市财政局在保障支出、稳定经济秩序中发挥作用,但也存在如下问题:

  1.预算执行方面存在问题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批复不到位。

  2024年1月17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通过市人大批复后,财政局未向乌苏市国资委下达相关预算批复,乌苏市国资委也未向各企业下达预算批复。

  (2)未盘活代管资金账户存量资金,涉及金额455.54万元。

  经对财政局代管资金账户抽查,发现财政局未盘活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等6家预算单位闲置较久的存量资金,涉及金额445.5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①市委组织部2017年应返还国库资金44.51万元;

  ②乌苏市司法局相关经费7.15万元;

  ③乌苏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相关经费22.24万元,2022年相关资金370.96万元;

  ④乌苏市林业和草原局2018年自治区专项国家草品种试验田经费2.68万元;

  ⑤乌苏市吉尔格勒乡人民政府2021年5月收到新疆一键天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未使用捐款5万元;

  ⑥乌苏市第六中学2021年地区德育示范校经费3万元。

  (3)已完成竣工验收的债券项目长期未转固定资产,涉及项目7个。

  截至2025年3月,乌苏市70个债券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经审计发现,7个项目存在竣工验收合格后未及时办理资产交付使用手续,长期未转固定资产问题。

  经审计期间反馈,涉及的7个项目已在审计期间完成转固工作。

  (4)政府采购年初预算公开不准确。

  经审计抽查,发现乌苏市八十四户卫生院、乌苏市车排子镇卫生院等8家预算单位编制的年初政府采购预算数与其在乌苏市政府网站公开的政府采购预算数不一致,财政部门未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职责。

  年初政府采购预算数与在乌苏市政府网站公开的政府采购预算数不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政府采购年初预算及预算公开情况表

  序号预算单位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数(元)政府网站政府采购预算公开数(元)

  1乌苏市八十四户乡卫生院4480000

  2乌苏市车排子镇卫生院1600000

  3乌苏市西大沟镇卫生院8715000

  4乌苏市九间楼乡卫生院4125000

  5乌苏市古尔图镇卫生院9012000

  6乌苏市甘河子镇卫生院2900000

  7乌苏市哈图布呼镇卫生院14853000

  8乌苏市皇宫镇卫生院1820000

  (5)非税收入监管不到位,应收未收财政收入36万元。

  2024年乌苏市民政局应收乌苏市颐心园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房屋承包费66万元,已收取并上交承包费30万元,应收未收房屋承包费36万元。财政部门未充分发挥非税收入监管职能。

  2.决算方面存在问题

  (6)资金支付进度缓慢,资金使用效益不高。

  (7)绩效评价结果未有效运用于预算安排。

  2024年8月21日,财政局上报《关于乌苏市2023年度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及结果应用的请示》(乌财字﹝2024﹞63号)。2024年10月17日,乌苏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并下达《关于提请审议2023年乌苏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议案》的批准,批准2023年乌苏市本级财政决算,决算内容审议时包含《关于乌苏市2023年度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及结果应用的请示》部分的内容,即同意对15个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为“一般”,14个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为“差”的项目扣减部门单位预算资金41.35万元。截至2025年4月7日,财政局未将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于预算安排,未扣减相关预算单位预算资金。

  二、2024年预算单位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通过对市统计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两个预算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等情况的审计,基本核实了该单位所管理的财政性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市统计局未按文件要求使用专项资金,涉及金额0.32万元。

  2.市统计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3.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履行采购程序,涉及金额31.35万元。

  三、审计建议

  (一)加强预算管理,强化刚性约束。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及时批复预算,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原则,统筹财政资金,合理安排预算支出,维护预算严肃性。

  (二)严格专项资金监督,规范资金使用。加强对资金使用过程的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准确、及时,构建“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反馈”的全流程动态监管,实现财政资金从拨付到使用全链条封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深化绩效管理,压实绩效责任。财政部门、相关内部科室要明确责任,按照“谁支出、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资金使用单位是本单位绩效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加强指导绩效工作,强化绩效管理,对预算不合理、执行进度慢、绩效不佳的项目,压减其预算规模或调整其用途。

  (四)强化政府债券项目资产管理,促进资产发挥效益。在债券项目管理上提质增效,加强资产使用效益,充分发挥债券项目作用。

  (五)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对单位的固定资产定期进行清查和评估,加大固定资产管理力度,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相关管理台账,确保完整、清晰地反映固定资产管理状况,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