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542020010/2025-00156 发布机构: ​乌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5-06-18 所属主题: 人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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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塔城英才”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 —重点行业领域引才项目申报指南 (2025年度)

发布时间:2025-06-18 17:37:27 【字体:

第二批“塔城英才”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 —重点行业领域引才项目申报指南 (2025年度)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人才强塔”战略,按照地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要求和《“塔城英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塔地党办发〔2025〕20号)有关规定,经报请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现决定开展第二批“塔城英才”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重点行业领域引才项目申报遴选工作,申报指南如下。

一、引进方向

重点围绕地区实施富民强区“十大工程”,结合全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体制机制改革、开发开放、城市建设、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区域融合等领域急需紧缺人才需求,采取“人才+项目”方式,给予人才补助和项目资助,引进能够解决用人单位技术难题、推动工作创新、提升服务效能、产生经济社会效益的高层次人才,支持地区相关事业高质量发展。注重全职引进。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报人须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本职工作,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社会公德,身体健康,须具备开展相关工作的基本工作经历和任职条件。

全职引进人才年龄申报当年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1970年6月16日以后出生),或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引进后稳定在塔工作。从塔城用人单位流出,又拟返塔人才此前3年须连续在塔城以外工作且取得突破性成果。柔性引进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1960年6月16日以后出生),每年在塔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20天。

(二)限制条件

1.第二批“塔城英才”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中各项目之间不得多头申报;申报第二批“塔城英才”计划“重点产业人才支持项目”“重大需求人才支持项目”核心成员不得申报。

2.已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自治区重点人才计划、第一批“塔城英才”计划项目且在支持期内的,不得重复申报。

3.同一申报主体内容相近的项目,已申报科技计划项目的。

4.申报主体在财政资金专项审计、巡视巡察等检查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或列入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的。

三、申报程序

(一)发布指南。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制定申报指南,明确申报流程、资格条件、业绩要求和评审标准等,经地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在疆内外媒体和平台公开发布。

(二)组织申报。用人单位(依托单位)与人才积极双向对接。与拟引进人选(申报人)签署意向工作协议,明确拟开展的创新活动项目、资金预算和预期成果等,用人单位(依托单位)指导拟引进人选(申报人)填写《第二批“塔城英才”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重点行业领域引才项目申报书》,并附相关材料。在报送扫描件(含电子版)材料的同时,通过新疆智慧人才服务管理平台(https://rcweb.xjkunlun.cn/xmtcweb/#/login)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先由用人单位(依托单位)注册单位账号,对拟引进人选(申报人)的资格条件、项目内容的真实性和可行性进行审核把关,提出初步推荐人选。

县(市)用人单位(依托单位)将初步推荐人选材料通过新疆智慧人才服务管理平台报所在县(市)人社局,由县(市)人社局对所辖用人单位(依托单位)初步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复审,并将通过复审的初步推荐人选材料经新疆智慧党建一体化工作平台(https://172.16.245.11/tyzc/#/login)推荐至塔城地区人社局平台申报时推荐单位需选择所在县人社局;地直用人单位(依托单位)初步推荐人选材料由行业主管部门线下进行复审后,经用人单位(依托单位)通过新疆智慧人才服务管理平台(https://rcweb.xjkunlun.cn/xmtcweb/#/login)报塔城地区人社局平台申报时无需选择推荐单位

(三)专家评审。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后,将符合条件的人选名单报地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查重,查重后,由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行业主管部门邀请自治区、地区专家(含财务专家)组成专业评审组,对推荐人选的能力素质、创新项目的目标任务和资金用途等进行综合评审。此前已入围国家重大人才工程评审但未通过、中央有关部委按照两级人才计划衔接工作要求推荐的人选,直接纳入建议人选名单,只对拟开展创新项目资助标准进行评审。

(四)人选确定。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专题会议研究、主要领导审定后,将评审结果报地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进行集体研究讨论后,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提出初步建议入选名单和项目资金支持额度,在一定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再次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审核,并提交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后确定正式入选名单,由地区人社局印发入选通知。

(五)签订任务书。经用人单位(依托单位)全职在岗(到岗)核查和安全风险检视无问题的,由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依托单位)分别与入选人员签订任务书,财政部门按程序拨付支持资金。

四、支持措施

对按程序确定的入选人员,由塔城地区人才发展基金给予资金支持,支持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项目资金根据任务书完成情况、年度目标进度、实际在塔服务时间等按年度拨付。对确定的入选人员全周期最高给予30万元项目支持资金,其中,对于全职引进人才且服务期不少于5年的,同时可享受购房补贴、购车补贴等塔城地区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相关优惠政策。

支持资金主要用于引进人才完成任务书中约定的创新项目内容、目标任务,帮带培养本地人才、解决实际困难问题和政府奖金。根据《“塔城英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有关政策规定,支持资金可提取最高不超过30%作为政府奖金,用于个人补助,原则上按年度项目进展情况发放,并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其余最少70%须用于完成项目任务书中所约定的创新项目内容,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项目资金管理单位不得提取管理费用。

用人单位(依托单位)根据任务书实行年度评估和期满验收考核,全面检视任务书规定的目标任务、绩效指标完成情况,期满验收后,形成“优秀”“合格”“不合格”意见。对考核“优秀”的,可免申报程序继续支持新一周期人才项目,人数一般不超过本周期该项目引进人选总数的10%。

五、有关要求

(一)用人单位(依托单位)要切实履行选人用人主体责任,加强对入选人员设岗、推荐、考核、服务等方面的全过程管理,确保选才用才工作方向。要严格按照指南的支持范围和相关要求进行申报,注重发挥人才的集聚效应。

(二)用人单位(依托单位)要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优中选优。要对申报人的政治表现、学术规范、专业能力水平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对于存在弄虚作假等科研失信行为的申报人,取消申报资格,对于把关不严,不能认真履行推荐职责的用人单位(依托单位),停止下一年度的推荐资格。

(三)申报人及用人单位(依托单位)须分别签署“塔城英才”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重点行业领域引才项目诚信承诺书。

(四)经过相关程序认定有涉密内容的,不通过网上申报,可直接报送申报材料。在内部进行公示时,只公示引进人选姓名、单位,不得公示人选其他个人身份信息。

(五)用人单位(依托单位)须按照《“塔城英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塔地党办发〔2025〕20号)有关规定,做好项目实施及项目经费管理使用。

(六)网上在线申报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20:00至6月30日20:00,同时,县(市)人社局及地直用人单位(依托单位)需分别将推荐人选申报材料相关扫描件(含电子版)材料,于6月30日20:00前通过内部域报塔城地区人社局“顾明玉”账号。 

塔城地区联系人及方式:李晓玉   0901-6221579

乌苏市联系人及方式:张珑   0992-8519739

附件:

1.第二批“塔城英才”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重点行业领域引才项目申报书202506181738553721.docx

2.第二批“塔城英才”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重点行业领域引才项目推荐人选汇总表202506181739214031.xls

3.第二批“塔城英才”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重点行业领域引才项目诚信承诺书202506181739430713.docx

乌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