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542020010/2025-00158 | 发布机构: | 塔城地区乌苏职业技术学校 |
发布日期: | 2025-06-18 | 所属主题: | 人事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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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塔城地区乌苏职业技术学校 |
发布日期: | 2025-0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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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塔城英才”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 —中、高职院校引才项目申报指南(2025年度)
第二批“塔城英才”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 —中、高职院校引才项目申报指南(2025年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塔城地区教育高质量发展,按照地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要求和《“塔城英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塔地党办发〔2025〕20号)有关规定,经报请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现决定开展第二批“塔城英才”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中、高职院校引才项目申报工作,制定申报指南如下。
一、引才方向
围绕加快塔城地区教育高质量发展,聚焦中、高职院校管理效能提升与学科(专业)建设,重点引进疆内外学科(专业)领军人才、高水平管理人才,采取“人才+项目”方式,给予人才补助和项目资助,支持面向院校需求开展重要创新活动,实现学科(专业)突破、管理升级和校企合作。注重全职引进。
塔城地区乌苏职业技术学校申报范围
1.智能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类人才,重点协助学校强化智能制造与电子信息技术“金专业”群建设,完善实训教学条件,开发特色课程模块、指导实践教学,参与产学研合作项目,提升专业师资队伍建设水平,推动专业课程体系升级,提升高端装备制造领域教学能力,培育符合新型工业化需求的技术技能人才,为学校升格技师学院提供学科支撑。
2.国家在线精品课程建设团队及企业专业团队,重点协助学校开展职业教育“金课”体系建设,推动国家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的建设与开发,提升课程质量,参与在线课程的录制与推广应用,指导教师提升信息化教学能力,促进教学方法改革,提升课程建设水平与人才培养质量,打造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国家级、省级在线精品课程。
3.高水平专家“双师型”教师职业素养提升培训团队,重点协助学校构建“金师”培养体系,开展师资培训与教学指导,引进先进教育理念与教学方法,参与教学团队建设与名师工作室培育,推动教学改革课题研究,完善教师发展与评价机制,提升教师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能力,打造一支高水平、结构合理的“双师型”教师队伍,为学校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报人须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社会公德,师德师风正派,恪守职业道德、秉承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作风,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创新精神,身体健康。须具备所需专业领域3年以上工作经历,近5年学术成果突出。全职引进人才须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1970年6月16日以后出生),或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引进后稳定在塔工作。从塔城用人单位流出,又拟返塔人才此前3年须连续在塔城以外工作且取得突破性成果。柔性引进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1960年6月16日以后出生),每年在疆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20天。
(二)限制条件
1.第二批“塔城英才”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中各项目之间不得多头申报;申报“塔城英才”计划“重大需求人才支持项目”核心成员不得申报。
2.已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计划、项目)、自治区重点人才计划项目的人员,不得逆层次申报;项目实施期满后,不得申报同一层次或下一层次的人才项目。
3.支持计划外援疆人才依托地区受援单位申报引进类项目,在援建期内无法完成项目目标任务或已享受援疆项目资金支持的,不得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发布指南。塔城地区教育局制定申报指南,明确申报流程、资格条件、业绩要求和评审标准等,经地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在疆内外媒体和平台公开发布。
(二)组织申报。用人单位(依托单位)与人才积极双向对接,与拟引进人选(申报人)签署聘任(用)合同或意向工作协议,明确拟开展的创新创业活动项目、资金预算和预期成果等。用人单位(依托单位)指导拟引进人选(申报人)填写《第二批“塔城英才”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中、高职院校引才项目申报书》,并附学历、职称证书、科研成果证明、推荐信等相关材料。在报送扫描件(含电子版)材料的同时,通过新疆智慧人才服务管理平台(https://rcweb.xjkunlun.cn/xmtcweb/#/login)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先由用人单位(依托单位)注册单位账号,对拟引进人选(申报人)的资格条件、项目内容的真实性和可行性进行审核把关,提出初步推荐人选,将初步推荐人选材料通过新疆智慧人才服务管理平台(https://rcweb.xjkunlun.cn/xmtcweb/#/login)报地区教育局(通过服务管理平台申报时无需选择推荐单位)。
(三)专家评审。塔城地区教育局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后,将符合条件的人选名单报地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查重,查重后邀请自治区、地区专家组成专业评审组,对推荐人选的能力素质、创新创业项目的目标任务和资金用途等进行综合评审。此前已入围国家重大人才工程评审但未通过、中央有关部委按照两级人才计划衔接工作要求推荐的人选,直接纳入建议入选名单,只对拟开展创新项目资助标准进行评审。
(四)人选确定。塔城地区教育局经专题会议研究、主要领导审定后,将评审结果报地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进行集体研究讨论后,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提出初步建议入选名单和项目资金支持额度,在一定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再次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审核,并提交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后确定正式入选名单,由地区教育局印发入选通知。
(五)签订任务书。经用人单位(依托单位)全职在岗(到岗)核查和安全风险检视无问题的,由塔城地区教育局及用人单位(依托单位)分别与入选人员签订任务书,财政部门按程序拨付支持资金。
四、支持措施
对按程序确定的入选人员,由塔城地区人才发展基金给予资金支持,支持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项目资金根据任务书完成情况、年度目标进度、实际在塔服务时间等按年度拨付。对确定的入选人员全周期最高给予30万元项目支持资金,其中,对于全职引进人才且服务期不少于5年的,同时可享受购房补贴、子女就学、医疗服务等相关优惠政策。
支持资金主要用于引进人才完成任务书中约定的创新创业项目内容、目标任务,帮带培养本地人才、建设重点专科人才梯队、开展学术交流等方面。根据《“塔城英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塔地党办发〔2025〕20号)有关政策规定,支持资金可提取最高不超过30%作为政府奖金,用于个人补助,原则上按年度项目进展情况发放,并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其余最少70%须用于完成项目任务书中所约定的创新创业项目内容,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项目资金管理单位不得提取管理费用。
用人单位(依托单位)根据任务书实行年度评估和期满验收考核,全面检视任务书规定的目标任务、绩效指标完成情况,期满验收后,形成“优秀”“合格”“不合格”意见。对考核“优秀”的,可免申报程序继续支持新一周期人才项目,人数一般不超过本周期该项目引进人选总数的10%。
五、有关要求
(一)用人单位(依托单位)要切实履行选人用人主体责任,加强对入选人员设岗、推荐、考核、服务等方面的全过程管理,确保选才用才工作方向。要严格按照指南的支持范围和相关要求进行申报,注重发挥人才的集聚效应。
(二)用人单位(依托单位)要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优中选优。要对申报人的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学术规范、专业能力水平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对于存在弄虚作假等科研失信行为的申报人,取消申报资格,对于把关不严,不能认真履行推荐职责的用人单位(依托单位),停止下一年度的推荐资格。
(三)用人单位(依托单位)应建立完善科技伦理和科技安全审查机制,防范科技伦理和安全风险,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审查和过程管理。凡将科技成果私自进行技术交易活动,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经过相关程序认定有涉密内容的,不通过网上申报,可直接报送申报材料。
(四)网上在线申报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20:00至6月30日20:00,同时,用人单位(依托单位)需将推荐人选申报材料相关扫描件(含电子版)材料,于6月30日20:00前通过协同办公系统报塔城地区教育局徐玲玲账号处。
塔城地区联系人及方式:地区教育局人事科 李晶 0901-6234078
乌苏市联系人及方式:乌苏职业技术学校组织人事科 孙* 13579159949
附件:1.第二批“塔城英才”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中、高职院校引才项目申报书202506181808254556.doc
2.第二批“塔城英才”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中、高职院校引才项目科研诚信承诺书202506181808549504.doc
3.第二批“塔城英才”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中、高职院校引才项目推荐人选汇总表202506181809399947.xlsx
塔城地区乌苏职业技术学校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