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542020010/2023-00610 | 发布机构: | 乌苏市融媒体中心 |
发布日期: | 2023-11-28 | 所属主题: | 重大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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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3-11-28 |
所属主题: | >重大决策 |
乌苏市第三家退役军人、优抚对象“定点医院”揭牌
11月24日,乌苏市第三家退役军人、优抚对象“定点医院”揭牌仪式在解放军驻市某医院举行,全面提升退役军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水平,在全社会营造崇军拥军的浓厚氛围。
揭牌仪式上,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范晓朋为退役军人、优抚对象“定点医院”——解放军驻市某医院揭牌并致辞。
乌苏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解放军驻市某医院签订退役军人、优抚对象医疗服务协议,该医院将设立双拥优抚绿色专用通道和双拥优抚病房,在全国范围内享受优抚补助的优抚对象在解放军驻市某医院治疗期间,免除挂号费、就诊费,享受挂号、就诊、检查、取药、缴费、住院“六优先”政策,患者在医院内床位费、护理费、医疗技术检验费等医疗费总体优惠15%,每年健康体检在常规基础上优惠15%。乌苏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建立退役军人服务对象目录,对拥军服务工作有突出贡献的退役军人、优抚对象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宣传、表扬和鼓励。
退役军人王华说:“此次协议的签订,进一步增强了我们的自豪感和归属感,让我们享受到更多便利与优惠,相信以后会越来越好。”
解放军驻市某医院门诊部主任尚军说:“我们忠实履行义务,以一流的技术、一流的服务态度为乌苏市广大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做好医疗服务方面的保障,弘扬拥军优属的光荣传统,扎实推动双拥共建,全面提升现役、退役军人医疗保障水平,增强军人获得感、幸福感、荣誉感。”
据了解,乌苏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与市人民医院、中医医院签订了退役军人、优抚对象医疗服务协议。本次签约将进一步提升乌苏市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的医疗健康服务水平,打造服务亮点,拓展优待内容,充分发挥诊疗技术优势,持续做好医疗拥军工作,让退役军人、优抚对象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更加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全力打造“拥军优抚医院”特色品牌,为更好提供医疗服务保障、持续巩固双拥创建成果作出新贡献。
我市领导胡尔西达·达吾提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揭牌仪式。(乌苏市融媒体中心记者:王兆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