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542020010/2026-00041 | 发布机构: | 乌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站 |
| 发布日期: | 2026-02-26 | 所属主题: | 安全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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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乌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站 |
| 发布日期: | 2026-02-26 |
| 所属主题: | >安全生产 |
乌苏市2026年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根据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乌苏市气候特点和防灾减灾的需要,全市各流动火箭作业点将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防雹、增雨(雪)作业,最大限度地降低或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
2026年3月1日至2027年2月28日,为人工影响天气防雹、增雨(雪)期,在此期间将根据天气形势、云层条件等因素适宜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二、作业区域:
在九间楼乡、哈图布呼镇、皇宫镇、西大沟镇、甘河子镇、四棵树镇、古尔图镇、红旗乡、西湖镇、车排子镇、头台乡、八十四户乡、石桥乡(含甘家湖柯棵林、哈拉吾巴、铁架子)、百泉镇流动火箭发射区范围内,根据天气系统和云系发展情况,适时安排流动火箭作业车进行人工防雹、增雨(雪)作业。
三、作业设备:
车载式流动火箭发射装置。
四、安全注意事项:
1.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使用的火箭弹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在作业期间,请广大群众不要靠近作业现场,严禁围观,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2.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使用的火箭弹在空中播撒催化剂后打开内置降落伞缓慢落到地面,其残骸对环境没有污染。若发现火箭弹残骸或故障弹,请不要自行捡拾、拆卸或藏匿,应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公安机关、人影部门,由专业人员进行处理。如因自行处理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3.当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时一旦发生人员、财产意外伤害事故,任何组织和个人应迅速抢救伤员、抢救国家和群众财产,及时疏散围观群众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请速与乌苏市政府办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站联系。联系电话:18097737722
特此公告!
乌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站
2026年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