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542020010/2023-00222 | 发布机构: | 乌苏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3-12-14 | 所属主题: | 财政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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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乌苏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3-12-14 |
所属主题: | >财政公开 |
乌苏市财政局社会保障室2023年直达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公示(2023年12月14日)
2023年12月14日,上级下达乌苏市财政局社会保障室直达资金共计2117.77万元,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直达资金549.77万元,资金来源:2024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补助经费,主要用于伤残人员(含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以及符合条件的“三属”(烈士、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家属)、烈士老年子女(含1949年10月1日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在乡老复员军人、农村籍退役士兵、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和参试退役人员(含参与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1949年10月1日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等群体抚恤和生活补助支出。
2、直达资金1568万元,资金来源:2024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就业创业支出。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1、塔地财社〔2023〕54号(乌财社〔2023〕31号)《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的通知》。
2、塔地财社〔2023〕60号(乌财社〔2023〕35号)《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的通知》。后附:1、乌苏市2023年直达资金分配情况
2、直达资金上级文件、本级文件
3、直达资金绩效目标表
监督电话:0992-8508532
纪检委:0992-8520186
通讯地址:乌苏市财政局
电子邮箱:52573029@qq.com
乌苏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