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542020010/2024-00559 | 发布机构: | 乌苏市财政局 |
| 发布日期: | 2024-03-05 | 所属主题: | 财政公开 |
| 索引号: | 6542020010/2024-00559 |
| 发布机构: | 乌苏市财政局 |
| 发布日期: | 2024-03-05 |
| 所属主题: | >财政公开 |
乌苏市2023年度国有资产综合报告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中发〔2017〕33号)、《自治区党委关于建立自治区人民政府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以及市人大相关要求,市财政局(国资委)积极安排部署,协调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共同完成2023年国有资产报告工作,报告如下:
一、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资产管理情况
(一)国有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乌苏市国资委监管的国有企业共计5家,分别为:
1.乌苏市兴融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共31家子公司(含母公司),兴融公司作为一级子公司下设5家二级子公司和25家三级子公司,业务涵盖国有资产产权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城乡供排水及农业灌溉、城市服务、土地资源管理、建筑工程、大数据产业、天然气、商贸物流、生态旅游等方面。另外该公司还参股3家企业,一是乌苏市中油兴鸿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49%;二是国药控股新疆新特乌苏药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0%;三是乌苏赛石兴融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
2.新疆兴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是具有水利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国有企业,涵盖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等专业;公司主营资质等级为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下设塔城分公司、托里分公司。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8000万元,利润总额1080万元,纳税总额531.64万元,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为105%。
3.乌苏市兴运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承担一般民用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的试验检测工作。截至2023年12月公司资产总额为2279.2 万元;负债总额为162.14万元;营业收入为635万元;营业成本为287.8万元;利润总额为205.4万元。
4.乌苏市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业务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退租、租金收缴、物业服务管理、电梯维保等。
5.乌苏市融媒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该公司是2023年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主要从事融媒传媒文化艺术等业务。
(二)国有企业资产基本情况
2023年国企资产总额193.74亿元,同比增长18%;负债总额76.08亿元,同比增长73%;资产负债率39%,营业收入总额14.72亿元,同比增长22%;纳税总额1.014亿元,同比增长145%。
(三)国有企业工作措施及成效
1.以高质量发展为引领,以系统性改革为国有企业赋能蓄力。按照《乌苏市深化改革完善体系 加快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试行)》要求,对国企进行调整重组(组建)和资源优化配置,理顺监管运营体系,提高运营效率。从提升国资监管效能,增强国有企业服务大局能力出发,协同国有企业共同发力,对国有企业资产存在的风险隐患加大监管力度,严防严控,以达到加快推动国有企业向融资主体、投资主体、市场经营主体转型的目的。
2.投融资情况稳步开展。兴融公司在8家银行机构完成授信,综合授信总额为86.61亿元,同比增长33.17%;已占用授信额度42亿元,同比增长9.62%;可用授信额度44.61亿元,同比增长82.43%。其中:农发行乌苏市支行59亿元,同比增长48.29%;建行乌苏支行4亿元;中行乌苏市支行1.07亿元,同比增长189.19%;乌苏农商行1.04亿元,同比下降85.88%;国开行新疆分行20亿元,同比增长100%;新疆银行授信0.9亿元,同比增长200%;远东宏信融资租赁公司授信0.5亿元;新增北京银行授信0.1亿元。
3.重点建设项目持续推进。兴融公司2023年实施项目30个,总投资约30.18亿元,目前已完成投资13.21亿元,其中:兴融本部实施项目9个,总投资约21.23亿元,目前已完成投资9.3亿元;兴农公司实施项目3个,总投资约3.22亿元,目前已完成投资1.17亿元;兴源水务公司实施项目10个,总投资1.73亿元,目前已完成投资1.04亿元;融兴盛景公司实施项目5个,总投资约1.69亿元,目前已完成投资0.72亿元;兴鸿能源公司实施项目3个,总投资约2.31亿元,已完成投资0.98亿元。
4.通过对土地、房产等资源资产的开发利用,最大化盘活用活企业资源资产。对授权管理的国有土地、门面、商铺、厂房、采取出租、收租、物业管理等运营方式;对市内园林绿化、市政道路设施、垃圾清运等城市基础配套项目统一管理,全面合理运营国有资产;2023年取得乌苏市行政事业单位闲置房屋、老区客运站、西湖二库等近1.1亿元闲置资产,结合资产实际加以盘活利用,创造经济效益和社会价值;乌苏市兴融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稳步推进鼎盛热力收购项目。盘活用活国有资产,进一步壮大国有企业资产规模,提升造血功能。
5.持续加强国资监管体系化专业化法治化建设,不断提升监管的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乌苏市坚持依法依规行权履职,加强国资监管系统建章立制,使法规制度更加符合“管资本”为主要求、更加适应高质量发展需要。紧紧围绕履行出资人职责,不断完善规划投资、预决算管理、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考核分配、资本运营与收益管理等工作;围绕所监管企业党的建设,切实加强企业党建工作的具体指导和日常管理。积极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
6.深入推进职能转变,不断健全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乌苏市按照国资系统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有针对性地分类推进改革、分类促进发展、分类实施监管、分类定责考核。坚持正确考核导向,更加注重服务国家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更加突出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更加聚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对净利润、营业收入利润率、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资产负债率和研发投入强度等指标的考核,引导企业坚守责任使命、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发展质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7.提升国资监督效能,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乌苏市财政局(国资委)从履行国资国企监管工作职责入手,完善相关制度,积极发挥监督职能,加强推动出资人监督与纪检监察、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等监督力量统筹衔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更好地促进国有企业合规经营、高质量发展。
(四)国有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1.国企改革方面:高质量改革发展重点任务推进力度不均衡。国有企业对国企改革高质量发展各项任务要求,认识得还不够全面、理解得还不够深刻,工作落实与新三年行动方案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市场化选聘和管理方式不能满足要求,薪酬激励措施不到位等,经理层任期和契约化管理工作还流于形式。
2.企业发展方面:部分企业业务板块零散,主营业务不突出,缺乏支撑性产业。国有企业经营性资产少,缺乏资源优势,导致项目融资困难;企业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还存在一定缺陷,四级公司还有一定的数量。个别板块的国有企业规模小、体量小,未能发挥国有企业在产业链、供应链等方面主体作用,引领市域产业布局、招商引资作用不明显。
3.企业项目投资管理方面:科学的投资体系还不完善。国有企业项目投资管理的规章制度不够全面,缺乏明确的责任划分、内控风险管理。国有企业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发挥不明显,致使企业干部员工缺乏责任感,投资风险加大。
4.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国有企业专业人才匮乏。随着国有企业数量增多,人才资源缺乏、团队建设还不够完善的问题,一定程度制约了企业的发展壮大。个别子公司管理层缺乏管理经验,缺乏行之有效的经营策略;企业人才专业结构不合理,传统型专业人才较多,与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市场营销、物流管理、工程管理、财务管理等人才严重短缺,满足不了企业改革发展需求。
5.国企党建与生产经营相融合方面:国有企业党组织落实重大问题的决策参与不到位。国有企业没有厘清国有企业三会一层之间的权责关系,将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的决策权限分段设置。个别企业党组织存在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不到位的问题,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弱化等现象。
(五)国有企业下一步工作计划
1.进一步加强国企党建。深入学习《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
2.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和工作手段,提高执行力,围绕既定工作思路、目标和任务,不推诿、不懈怠、不走样,持之以恒地抓好各项工作。同时,转变重监管、轻服务的传统思想,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在抓好企业监管的基础上,提高服务本领,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3.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巩固现有成果,结合监管需要,进一步修改完善国资监管相关制度体系,做到“事责权”相统一,实现“制度管人、流程管事”的目标。同时,进一步完善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全面形成国企监管闭环管理。
4.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继续贯彻落实《乌苏市深化改革完善体系 加快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试行)》的相关要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监管体系转型升级,更好发挥国资国企在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基础支撑、战略引导和公共服务作用。
二、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情况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1.资产负债总量情况:2023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59.80亿元,同比增加38.09%;负债总额24.13亿元,同比增加26.55%;净资产35.67亿元,同比增加47.17%。按单位性质,行政单位资产27.71亿元,负债9.90亿元,净资产17.81亿元;事业单位资产32.09亿元,负债14.23亿元,净资产17.86亿元。
2.资产规模与结构情况: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59.80亿元。其中:流动资产11.85亿元,占19.82%;固定资产32.23亿元,占53.89%;无形资产0.76亿元,占1.27%;在建工程21.19亿元,占35.45%;公共基础设施5.35亿元,占8.94%。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强化主管部门监管职能。
本着“财政部门抓制度、抓重点,主管部门抓监督、抓落实,行政事业单位抓具体工作”的职能定位,按照转变职能、明确主体的要求,强化主管部门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权限职责,进一步强化主管部门组织管理和行政事业单位具体管理的主体责任,形成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共同管理的合力。
2.贯彻落实各类规章制度。
乌苏市严格遵照“过紧日子”思想,落实《关于印发〈乌苏市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的通知》(乌机服发〔2023〕33号)、《关于印发〈乌苏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乌财字〔2019〕38号)的文件要求,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使用、配置及处置依规进行处理,切实完善和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依法依规管理水平。
3.夯实基础提升管理水平。
(1)规范资产清查盘点,夯实资产管理基础。要求各单位对固定资产进行多次清查盘点,全面掌握并真实反映固定资产的数量、价值和使用状态,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对盘盈固定资产,要求及时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等规定合理确定资产价值,按权限报批后登记入账;对盘亏固定资产,查明原因、及时规范处理。通过开展资产清查常态化工作,及时摸清了行政事业单位“家底”,依托财政厅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实现资产动态管理,为资产合理配置、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打下了坚实基础,进一步提升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
(2)强化内部控制管理,提升资产管理能力。从资产管理意识和内部管理制度入手,改进健全完善资产管理体系,强化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三大环节,实现对资产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在国有资产管理中的主体地位和责任意识。强化培训促进资产管理,以资产管理培训为抓手,强化对财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开展多种方式的培训,今年多次聘请自治区会培中心资深讲师讲解国家资产管理的新政策、新规定和新要求,以政策武装头脑,以理论指导工作。
(3)加强资产系统建设,多维推动管理水平。一是依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全面、准确、细化、动态”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数据库。强化资产年报和月报工作的基础性作用,及时掌握资产的结构、数量、质量,动态掌握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变动情况;二是推行资产管理报告制度,将国有资产报告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推进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三是实时掌握实有并正常使用资产情况,以存量资产作为资产配置的依据,将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一体化有效结合起来,合理配置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四是以月报机制推动资产管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月报填报工作,确保各单位财政信息系统资产和实物资产保持一致,切实做到“网账相符、账实相符”,确保网络资产卡片信息完整和资产变动信息完整,真实有效反映实际资产信息,在进行业务流程的同时,资产管理系统流程操作也要同步反映资产实际情况,实现动态管理与静态管理相结合。
(4)严格资产配置使用,强化资产动态管理。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控资产配置“入口关”。探索建立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管理制度,优化新增资产配置审核机制,依据年度资产配置计划,按照资产配置标准,结合存量控制总量,坚持无计划、无预算不配置。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出借行为的监管,严格履行资产出租出借审批报备手续,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以采购管理规范资产管理,推进资产管理与政府采购管理相结合,对于新增资产配置,建立以政府采购为主的制度,严格按照采购流程和标准配备新增资产。
(5)规范资产处置行为,严防资产损失流失。在处置国有资产时,坚决按照《乌苏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暂行规定》要求,严把原始凭证、程序、政策规定、现场勘查等主要关键环节,依法规范处置国有资产,防止资产流损。
4.盘活资产助力财政纾困。
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和闲置资产,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使用率。对全市各单位存量闲置资产进行摸底,坚持国有资产有效利用,为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引导各行政事业单位规范管理固定资产,通过控制购买、积极调拨等方式,提高存量资产使用效率。2023年乌苏市清查盘点闲置资产400项,已盘活资产394项,处置收入10279.51万元。
(1)对外出租资产。一是乌苏市民政局老年福利服务中心1处,目前采取公建民营方式经营管理,2023年实现出租收入77.5万元;二是乌苏市石桥乡农机站办公室、厕所、加油棚,2023年实现出租收入2.33万元。
(2)转让(出售)。一是乌苏市交通局原办公用房和老客运站闲置资产1处,评估价值2782.16万元,扣除税费后净收益为1779.6万元;二是乌苏市罚没资产1处,评估价值1363.72万元,由乌苏市国有企业运营,扣除税费后预计净收益945.08万元;三是已拍卖76处闲置房产7475万元;四是6处房产已完成评估,评估价值7763万元,待拍卖盘活。
(3)调剂利用(无偿划转)。一是乌苏市交通局原运政办公楼,已调剂至乌苏市西城街道办事处办公使用;二是乌苏市民政局1处办公楼,已作为保障性住房使用。
5.扎实推进在建工程转固。
通过梳理各单位在建工程情况,进行认真核实,达到转固要求督促及时办理。一是针对2021年至2022年乡村振兴未转固项目,多方和市乡村振兴局沟通,解决存在的问题,目前已完成所有在建工程转固及资产移交工作;二是针对2023年资产年报中反映的已使用未转固的项目,督促相关单位在2024年按要求完成转固工作。
6.倾力打造公物仓建设。
根据国务院、自治区相关文件规定,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实物资产管理,为了保证实物资产的安全,充分利用闲置车间建立了近7000平方米的三个综合性公物仓,将各部门、各单位闲置、可修复使用的通用资产纳入统一管理,推动实现办公物资循环使用,并妥善保管存放疫情后闲置物资,有效避免资产流失。实现“闲的能调,坏的能修,物尽其用,集中共享”。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1.资产管理机制不够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体制还不够健全,部分职责存在缺位,事权不清、责任不明的问题;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未按固定资产管理职能构建资产、财务、使用部门多方协调一致的联动管理机制,资产购置、使用和清查盘点制度落实不严格。
2.单位基础管理不够细致。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有待夯实,资产使用、处置流程不规范,账账不符、账实不符现象时有发生。有些单位统筹工作力量不足导致目前资产盘点工作未开展或者未完成,通用设备“二维码”张贴标签化管理不完全,资产管理系统操作不熟悉、录入不完整、不准确。
3.绩效评价运用不够有效。资产配置不均衡、不合理、家底不清等问题仍在一定范围内存在;资产集中调配、共享共用机制还没完全建立,存在局部资产闲置浪费、使用效率不高等问题;资产使用绩效评价机制尚未建立,财政部门无法全面掌握部门资产的管理使用和效益情况。
4.领导重视程度不够深入。有些单位主要领导大部分精力和时间都放在干好业务、管好资金方面,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单位资产管理,没有明确资产管理人员或资产管理人员更换频繁,导致资产管理工作出现空白断档。
5.巡查问题整改不够快速。有些单位针对各级巡查巡视提出的资产管理问题,没有采取快速有效的方法、措施进行整改,整改进度较为迟缓。
6.在建工程转固不够及时。有些单位的在建工程已投入使用一年以上,但因为资金支付、工程决算、综合验收等客观原因迟迟未转固,不符合会计准则要求。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市人大、纪检和审计监督等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体制,强化资产监管,保障行政事业单位高效履职,支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责任落实。指导各行政事业单位持续健全完善资产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结合自治区最新政策要求,尽快出台实施《乌苏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规定》等,并抓好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提升制度约束力和执行力。进一步理顺管理机制,强化管理职责,落实主体责任制。督促各单位明确职责分工,指定专人负责资产日常管理工作,完善责任追究机制,使资产管理在单位内部真正落到实处、成为常态,做到依法依规管理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2.夯实基础管理,提升管理质效。持续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日常管理,健全资产购置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工作机制,堵住资产管理漏洞,防止资产流失,推进资产管理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持续厘清资产产权归属、管理和使用情况,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加快补齐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短板,扎实推进数据入账工作,准确完整登记资产卡片信息,做到账实、账卡、账账相符,确保国有资产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加强资产监管,提升管理水平。加强资产全过程监管,围绕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环节,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有效防范资产管理风险,确保国有资产管理规范有序。强化资产管理绩效考评,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加强结果应用,以考评促管理、以考评促规范。强化人大、纪检和审计监督整改,对监督检查提出的资产方面存在问题,建立问题整改清单,加大跟踪问效和整改力度,确保整改到位。
4.优化资产配置,探索共享机制。以存量制约增量,以增量调整存量,进一步提高资产配置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强化资产配置与资产使用、处置的统筹管理,探索建立长期低效运转、闲置资产的共享共用和调剂机制。推动所属单位间的共享共用和资产调剂,创造条件推动不同主管部门之间的共享共用和资产调剂。切实盘活资产存量,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5.推进信息化建设,提升管理效能。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加快推进资产管理融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立预算资金形成资产的全链条管理机制,准确核算和动态反映资产配置、存量等情况,完善在线审核流程,提升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确保资产数据安全完整。依托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推进资产分类与编码等资产数据和业务标准体系,建设全口径国有资产数据库。督促各行政单位规范处置流程和程序,确保信息安全。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一)国有自然资源基本情况
1.土地资源。结合2023年土地变更调查情况,全市土地总面积1437629.7公顷(2156.4445万亩)。按使用权区分,兵团第七师使用面积166195.07公顷(249.2926万亩),占辖区总面积的11.56%;地方使用面积1271434.63公顷(1907.1519万亩),占辖区总面积的88.44%。
全市地方用地面积分类情况如下:
按土地权属性质划分,国有土地面积1362827.25公顷(2044.2408万亩),集体土地面积74802.45公顷(112.2036万亩)。
按三大类地类划分,农用地面积1136811.41公顷(1705.2172万亩),建设用地面积19434.83公顷(29.1522万亩),未利用地面积115188.39公顷(172.7826万亩)。
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一级地类统计,耕地面积176113.51公顷(264.1703万亩),园地面积1496.11公顷(2.2442万亩),林地面积308495.9公顷(462.7439万亩),草地面积641167.54公顷(961.7513万亩),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12221.69公顷(18.3325万亩),交通运输用地面积9243.81公顷(13.8657万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57773.27公顷(86.6599万亩),其他土地面积54720.3公顷(82.0805万亩),湿地面积10202.5公顷(15.3037万亩)。
2.森林资源。根据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数据,乌苏市林地面积276500公顷(414.7500万亩),森林覆盖率19.8%。其中有林地面积 204407 公顷(306.6105万亩)(灌木林地 191047公顷、乔木林地 6053公顷、疏林地4293公顷、未成林地3013公顷),其他林地72093公顷(108.1395万亩)其中:宜林地70867公顷(106.3005万亩)、无立木林地1120公顷(1.68万亩)、苗圃地40公顷(0.06万亩)、林业生产辅助用地40公顷(0.06万亩))。乌苏市现有国有林场1个,经营区总面积261280公顷(3919200亩),林地225653公顷(338.4795万亩),占全市林地的81.6%。活立木蓄积量38.86万立方米。林地中天然林面积225613公顷(33.84195万亩),人工林面积40公顷(0.06万亩)。
3.草原资源。乌苏市草原面积641167.54公顷(961.7513万亩),人工牧草地1549.99公顷(2.325万亩)。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为39.33%。草原类型共有8类,面积最大的依次是温性荒漠、温性草原、地底草甸、高寒草甸、温性草原化荒漠、山地草甸、温性荒漠草原、温性草甸草原等。
4.野生动植物资源。乌苏市现有野生动物 178 余种,其中列为国家一级的有黑鹳、波斑鸨重点保护动物2种;国家二级的有石貂、马鹿、鹅喉羚等重点保护动物 20 种。野生植物有448 余种,主要有梭梭、胡杨、柽柳、肉苁蓉、锁阳、铃铛刺、沙拐枣、甘草、菟丝子、骆驼蓬等。
5.水资源。全年水资源总量17.1亿立方米。境内有奎屯河、古尔图河、四棵树河3条较大河流水系,全市有大小河流56条,其中流域面积大于100平方公里的河流有33条,年平均径流量15.75亿立方米。中小型水库20座,总库容10115万立方米,2023年调蓄水总量0.88902亿立方米。规划期内河砂采砂总量控制在1630万立方米,年度控制量420万立方米,划定主要禁采区11个。(附:水资源资产统计表)
水资源资产统计表
(2023年)
填报单位:乌苏市水利局 计量单位:万立方米
1 | 指标名称 | 代码 | 合计 | 地表水 | 地下水 |
2 | 甲 | 乙 | 1 | 2 | 3 |
3 | 年初存量 | 1 |
| 2064.14 |
|
4 | 存量增加 | 2 |
| 0 |
|
5 | 降雨形成的水资源 | 3 |
|
|
|
6 | 流入与调入量 | 4 |
| 0 |
|
7 | 从区域外流入量 | 5 |
| 0 |
|
8 | 从区域外调入量 | 6 |
| 0 |
|
9 | 从区域内其他水体流入量 | 7 |
| 0 |
|
10 | 其他水源水量 | 8 |
| 0 |
|
11 | 经济社会用水回归量 | 9 |
| 0 |
|
12 | 存量减少 | 10 |
|
|
|
13 | 用水量 | 11 | 92433 | 39706 | 54527 |
14 | 生活 | 12 | 1386 | 1026 | 360 |
15 | 生产 | 13 | 87946.5 | 34179.5 | 53767 |
16 | 第一产业 | 14 | 86332.5 | 33005.5 | 53327 |
17 | 第二产业 | 15 | 1300 | 900 | 400 |
18 | 第三产业 | 16 | 314 | 274 | 40 |
19 | 生态环境补水 | 17 | 3100 | 2700 | 400 |
20 | 流出与调出量 | 18 |
|
|
|
21 | 流向区域外水量 | 19 |
|
|
|
22 | 调出区域外水量 | 20 |
|
|
|
23 | 流向区域内其他水体水量 | 21 |
|
|
|
24 | 非用水消耗量 | 22 |
|
|
|
25 | 年末存量 | 23 |
| 1233 |
|
审核关系:
(1)年末存量(21)=年初存量(01)+存量增加(02)-存量减少(10)
(2)存量增加(02)=降水形成的水资源(03)+流入与调入量(04)+其他水源水量(08)+经济社会用水回归量(09)
(3)流入与调入量(04)=从区域外流入量(05)+从区域外调入量(06)+从区域内其他水体流入量(07)
(4)存量减少(10)=用水量(11)+流出与调出量(16)+非用水消耗量(20)
(5)流出与调出量(16)=流向区域外水量(17)+调出区域外水量(18)+流向区域内其他水体水量(19)
(6)合计(1)=地表水(2)+地下水(3)。
6.矿产资源情况统计。(1)矿产基本情况。截至2023年底,已发现矿种27种,有石油、煤、赤铁矿、镜铁矿、铬、镍、铜、铅、岩金、黄铁矿、砂金矿、水泥用石灰岩、石棉、石墨、滑石、玉石、石膏、膨润土、陶粒页岩、陶瓷粘土、砖瓦用粘土、建筑用砂、饰面花岗岩、建筑用板岩、建筑用辉长岩、矿泉水、温泉。被开发利用的矿产是煤、石灰岩、陶粒页岩、砖瓦用粘土、建筑用砂、建筑用辉长岩。优势矿产为煤。矿产分布:煤矿分布在准噶尔盆地南缘的四棵树和巴音沟地区,石灰岩矿主要集中在古尔图镇南部,呈带状分布,陶粒页岩主要分布在白杨沟-托斯特、巴音沟等地区,砖瓦用粘土哈图布呼农场、甘河子镇等大小冲洪积平原上。保有资源储量:截至2023年底保有资源储量按矿种分类为,煤:685523.46(千吨);金:485.18/227.23 (千克/千吨);建筑用辉石1081.86(千立方米),建筑用辉长岩1448.25(千立方米);水泥用灰岩7815.7(千吨);石膏70.9(千吨)。(2)探矿权现状。至2023年底全市已设探矿权11个,总勘查面积:102.61平方千米,地质勘察项目5个,地质勘察单位1家。按地质勘查矿种为煤炭10家,铜银矿1家;按地质勘查项目工作阶段分类有普查、勘探;按持有人经济类型划分,其中国有单位3家,有限责任公司1家。(3)采矿权现状。至2023年底全市持有效采矿许可证矿山13个,登记矿区面积共43.9188平方千米。按矿种划分,其中能源矿山5个、非金属矿山8个;按持有人经济类型划分,其中国有企业1家,有限责任公司8个,个人独资2家,私营2家。
(二)国有自然资源管理现状
1.加快生态保护与修复,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乌苏市持续推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已完成建筑用砂采矿权的自然地貌和生态环境恢复治理32.7公顷。
2.强化规划管控,优化空间布局。已完成乌苏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并报地区行署待批。探索构建多层次的空间规划体系,突出“管用、适用、好用”的结果导向,明确管控深度,合理划定“三区三线”,城镇开发边界面积57.51平方公里(8.6265万亩),生态保护区面积5249.46平方公里(78.7419万亩),农田保护区1446.56平方公里(216.9843万亩)。明确市域范围内用地的功能和用途,落实“林地一张图”与国土三调成果的融合要求,规范全市土地、草原、林业等数据的一致性,为全市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提供法定依据。
3.严格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强化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建立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运行和监管体系,落实全域全类型用途管制规则,按照“节约集约、从紧把握、用好存量”的原则,在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时,严格依照相关行业标准,严把用地审批关,做好批而未供土地及存量建设用地的消化和盘活工作。
(三)国有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等情况
1.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2023年耕地面积176113.51公顷(264.17万亩),全部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高效完成耕地精准核查工作任务。配合市政府开展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增存挂钩”制度,加快批而未供土地供应和闲置土地盘活利用,完成2023年全市建设用地批而未供的处置任务207公顷。发挥价格杠杆、对节约集约利用的引导作用,配合市政府补充完善公共服务设施的基准地价,推进标定地价和农用地基准地价的制定。完成建设用地供应38宗,面积294.1054公顷,其中挂牌出让21宗,面积137.52公顷,划拨16宗,面积151.8456公顷,租赁1宗,面积4.7739公顷。确保了乌苏市桑蚕丝基地、食品产业园、服装产业园、葡萄酒产业园等一批民生项目顺利落地开工建设。矿产开发利用效益明显。2023年收缴自然资源各类规费5.38亿元,为乌苏增加财政收入做出了积极贡献。2023年公开拍卖4宗建筑用砂采矿权,成交价值1.95亿元,溢价率2233%,创造了乌苏奇迹。
2.实行最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坚决守住红线。通过实施天山北坡植被恢复项目、人工植树造林等,提高城区周边生态区域植被覆盖度,土地裸露面积逐步减少;全面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健全完善防控体系,增强防灾减灾能力。深入开展林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火灾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紧盯重点区域、关键部位,对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实行台账式管理,逐一落实责任,严格整改标准,确保有患必除。
3.强化底线思维,加大建设项目批后监管力度。一是建立健全项目动态巡检制度,制定动态巡检表,明确建设项目联系人,及时掌握施工进度,对建设项目进行阶段性巡检,确保建设项目按工程规划许可内容实施;二是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将日常执法与卫片执法检查、土地变更调查、例行督查、动态巡查有机衔接、协同推进,积极转变执法监管方式,坚持抓早抓小、疏堵结合,由单纯强调查处向预防疏导和查处整改并重转变。
4.强化林草监管,完善林业和草原管理职责。一是加强草原征占用的监督管理,规范草原征占用的审核审批,保护草原资源和生态环境,维护农牧民的合法权益;二是强化林业病害预测、预报工作,认真组织开展病虫害防治工作。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1.林地、水资源等主要自然资源资产总量减少。地下水超采严重,耕地、林地、草地保护之间没有统筹协调。
2.耕地、生态公益林、林地草地保有量数据不准确,之间存在图斑重叠现象。现有的资源数据主要是由自然资源部门、林草部门采用各自的体系和标准调查得出的,调查监测内容和范围等方面存在重复和交叉,导致保有量数据存在重叠。
3.执法监督不够到位。违规占地和闲置土地处置不到位;部分被毁坏的林地、草地未恢复原状。
(五)加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措施与建议
健全自然资源管理机制,建议成立县市领导挂帅的议事协调机构,高位推进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层层传导自然资源管理责任,通过细化工作措施、分解工作任务等措施,压实部门、乡镇工作责任。强化督考核,将耕地保护、保护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纳入乡镇领导班子政绩目标考核体系,严格考核奖惩,切实推动自然资源管理责任上肩。
四、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金融企业总体情况
2023年度,乌苏市上报国有资产分析报告的金融企业2户,为乌苏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政信担保公司”)和新疆乌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苏农商行”)。
1.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情况。资产总额1742084.5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8181.8万元,主要原因为乌苏农商行贷款规模增加;负债总额1614391.4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9003.32万元,主要原因为乌苏农商行存款规模增加;所有者权益总额127693.1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178.96万元,主要原因为乌苏农商行未分红,未分配利润增加。
2.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实收资本59085.8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600万元,主要是国有资本比上年同期增加1600万元;国有资本应享有权益总额29873.8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146.14万元。
3.金融企业经营情况。
(1)征信担保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50.9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9.01万元,其中:11笔担保业务收入9.63万元,发放1笔委托贷款取得委托贷款利息收入15.24万元,银行存款利息收入25.69万元,未达到起征点应缴增值税返还收入0.38万元;营业费用-75.73万元;利润总额为126.6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14.98万元;净利润103.2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9.45万元;上缴税金总额2.9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93万元。净利润增幅较大主要原因为:当年收回以前年度代偿款141.66万元,转回信用减值损失121.3万元。
(2)乌苏农商行。2023年末营业收入71888.11万元,主要有利息收入39954.28万元、债权投资及其他债权投资利息收入8775.59万元、金融机构往来收入5792.1万元、投资收益1401.42万元、手续费及佣金收入598.72万元、其他业务收入332.40万元(固定资产租金收入为217.91万元,抵债资产的租金收入为144.51万元);营业支出59580.35万元;净利润8885.4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01.04万元;归属母公司净利润8885.4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01.04万元;上缴税金总额4764.5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24.51万元。
(二)国有资本投向、布局和风险控制情况
1.国有资本投向、布局。政信担保公司,截至2023年年末,共有1家国有法人单位注资40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600万元。乌苏农商行,截至2023年年末,共有7家国有法人单位注资11515.5万元,与上年同期相同。
2.风险控制情况。政信担保公司,始终坚持守住风险底线的原则,对所有存量担保余额进行全面核查,截至2023年底,未发生风险资产处置事宜。乌苏农商行,2023年乌苏农商行共化解不良贷款32563.6万元,其中:通过核销方式压降14675.06万元,现金收回6391.29万元,通过借新还旧处置9997.25万元,以物抵债1500万元。
(三)国有资产监管情况
1.健全完善监管制度。按照《转发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完善地方金融企业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积极协同配合相关部门加强金融企业管理。
2.扎实开展基础工作。组织开展金融企业财务快报、决算汇总分析和绩效评价,及时掌握全市地方金融企业经营情况。
3.积极防范金融风险。强化企业防范风险的主体责任,加强风险源头控制,督促地方金融企业加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健全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有效化解金融风险隐患,切实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全年未发生重大风险事件。
(四)国有资产处置和收益分配情况
1.政信担保公司。2023年主营业务收入为34.5万元,截至年末未发生国有资产处置事宜。
2.乌苏农商行。为使乌苏农商银行经营更加稳定,夯实资本,2023年未进行分红;截至2023年末未发生国有资产处置事宜。
(五)境外投资形成的资产情况
截至2023年年末,无境外投资业务,同时也无境外企业注资。
(六)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乌苏农商行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联社《薪酬管理办法》发放薪酬,不存在人为原因调整发放薪酬的情况。2023年高管人数6人,薪酬总额322.68万元。
(七)下一步工作思路
今后将继续加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力度,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执行意识,监督金融企业不断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及时调整资产规模,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奠定良好基础,持续稳步服务好当地实体经济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