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542020010/2025-00787 | 发布机构: | 乌苏市农业农村局 |
| 发布日期: | 2025-11-19 | 所属主题: | 财政公开 |
| 索引号: | 6542020010/2025-00787 |
| 发布机构: | 乌苏市农业农村局 |
| 发布日期: | 2025-11-19 |
| 所属主题: | >财政公开 |
关于对乌苏市2025年自治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贴息资金的公示
根据地区转发《关于印发〈自治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贴息实施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新农产〔2025〕151号)的通知,贴息对象为国家级、自治区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以下简称“龙头企业”)。自治区级及以上龙头企业直接控股比例超过51%(含)的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或流动为主业的控股子公司享受同等待遇(不含棉花和纺织服装类企业)。按照自治区龙头企业自愿申报的原则,经上级部门筛选审核,确定乌苏市盛康鸿泰实业有限公司和新疆天山沃园番茄制品有限公司符合申报条件,现将乌苏市2025年自治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贴息资金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如有不实情况,请予以举报。
公示日期:2025年11月19日—2025年11月25日
举报电话:市纪委监委:0992-8502821
市财政局:0992-8510902
市农业农村局:0992-8507058
附件:自治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贴息资金明细表
202511191900114748.xlsx
乌苏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