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54202010313502B-2022-00663 | 发布机构: | 乌苏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2-08-08 | 所属主题: | 财政公开 |
索引号: | 11654202010313502B-2022-00663 |
发布机构: | 乌苏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2-08-08 |
所属主题: | >财政公开 |
乌苏市财政局社保科2022年直达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公示
2022年8月8日,上级下达乌苏市财政局社保科直达资金共计64.63万元,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直达资金64.63万元,资金来源:2022年中央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第二批)64.63万元,主要用于一是伤残人员(含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三属”(烈士、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家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部分原8023部队及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农村籍退役士兵、老烈士子女(含1949年10月1日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参与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支出。二是1949年10月1日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生活补贴补助支出。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1、塔地财社〔2022〕78号—《关于拨付中央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第二批)的通知》(乌财社〔2022〕53号—《关于拨付中央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第二批)的通知》)
后附:1、乌苏市2022年直达资金分配情况表
2、直达资金上级文件、本级文件
3、直达资金绩效目标表
监督电话:0992-8508532
纪检委:0992-8520186
通讯地址:乌苏市财政局
电子邮箱:52573029@qq.com
乌苏市财政局
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