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54202010313502B-2023-00268 | 发布机构: | 乌苏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2-12-31 | 所属主题: | 财政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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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乌苏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2-12-31 |
所属主题: | >财政公开 |
乌苏市财政局社保科提前下达2023年直达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公示
2022年12月31日,上级下达乌苏市财政局社保科直达资金共计878.90万元,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直达资金468万元,资金来源:提前下达2023年自治区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补助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员补贴和待遇发放。
2、直达资金11.50万元,资金来源:提前下达2023年自治区财政就业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
3、直达资金181万元,资金来源:提前下达2023年自治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主要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4、直达资金24.40万元,资金来源:2022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第三批),专项用于两个方面:一是伤残人员(含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三属”(烈士、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家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部分原8023部队及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农村籍退役士兵、老烈士子女(含1949年10月1日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参与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支出。二是1949年10月1日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生活补贴补助支出。
5、直达资金100万元,资金来源:2022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推进国家重点专科能力建设,高海拔地区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承担疫情重点救治任务医院能力建设及卫生健康人才培养。
6、直达资金94万元,资金来源:提前下达2023年自治区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支出。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1、塔地财社〔2022〕116号—《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自治区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的通知》(乌财社〔2022〕71号—《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自治区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的通知》)
2、塔地财社〔2022〕138号—《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自治区财政就业补助资金的通知》(乌财社〔2022〕91号—《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自治区财政就业补助资金的通知》)
3、塔地财社〔2022〕103号—《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自治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通知》(乌财社〔2022〕64号—《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自治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通知》)
4、塔地财社〔2022〕128号—《关于2022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第三批)的通知》(乌财社〔2022〕81号—《关于2022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第三批)的通知》)
5、塔地财社〔2022〕129号—《关于2022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补助资金的通知》(乌财社〔2022〕82号—《关于2022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补助资金的通知》)
6、塔地财社〔2022〕108号—《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自治区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乌财社〔2022〕68号—《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自治区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
后附:1、乌苏市2022年直达资金分配情况
2、直达资金上级文件、本级文件
3、直达资金绩效目标表
监督电话:0992-8508532
纪检委:0992-8520186
通讯地址:乌苏市财政局
电子邮箱:52573029@qq.com
乌苏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