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542020010/2023-00018 发布机构: 乌苏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3-09-15 所属主题: 财政公开
索引号: 6542020010/2023-00018
发布机构: 乌苏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3-09-15
所属主题: >财政公开

乌苏市2022年国有资产综合报告

发布时间:2023-09-15 11:13:13 【字体:

一、基本情况

  (一)企业(不含金融)国有资产情况

  2022年市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694462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191014万元,负债总额503448万元。本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98918万元,实现利润总额3819万元,实现税费总额3648万元。

  (二)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情况

  2022年全市金融企业资产总额1663902.79万元,负债总额1545388.58万元,所有者权益118514.21万元(含少数股东权益),实收资本57485.85万元,未分配利润10537.26万元。

  (三)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情况

  2022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43.4亿元,负债总额19.07亿元,净资产24.32亿元。按单位性质,行政单位资产19.69亿元,负债6.57亿元,净资产13.12亿元;事业单位资产23.69亿元,负债12.49亿元,净资产11.2亿元。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

  1、土地资源1437629.7公顷,林业资源276500公顷,草原资源 672000公顷,野生动植物资源178 余种,水资源17.1亿立方米,矿产资源27种。

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国资系统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优化国有经济布局,整合资源要素,激发创新发展活力,全面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推动国企改革高质量发展取得突破性进展。一是根据《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要求,进一步优化乌苏市属国有企业组织结构,按照商业一类、商业二类、公益类属性,将现有市属国有企业进行优化重组,避免同业竞争,实现错位发展。二是理顺管理关系,明确了国有公司的行业主管部门,既体现了政企分开的要求,又能有效支持国有公司按照行业发展规划积极拓展相关业务。

  2、有效发挥国有经济在优化结构、畅通循环、稳定增长中的作用。加快推进国有企业在交通、水利、矿产资源、旅游、现代农业、能源等产业领域开展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力度。一是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市属国有企业涵盖了农业、水利、城市服务、能源化工、商贸物流、生态旅游、工程建设及房地产开发等七大板块。有效推进企业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盘活了国有资产运营。二是及时清理梳理不具备竞争优势、缺乏发展潜力的非主营业务、非优势业务和低效无效国有公司3家。

  3、强化国有企业市场主体地位。乌苏市属国有企业全面推行“扁平化”“大部化”“项目制”管理,将管理资源向战略引领、资本运营、风险管控等关键职能集中,切实加强企业总部能力建设,加快形成反应灵敏、运行高效、充满活力的市场化经营机制。

  4、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以乌苏市兴融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试点,全面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管理。重点对亏损企业、特殊行业进行差异化薪酬,积极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一是制定了《乌苏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乌苏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在考核中突出利润导向,让“干好干坏不一样”,将提质增效融入生产经营全过程。二是截至2022年,乌苏市兴融集团各级子企业与经理层签订了合同或契约,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人数占比达到98%。三是制定了《乌苏市推行国有企业市场化选聘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制度》。

  5、全面推进用工市场化。市属国有企业健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分级分类的市场化公开招聘制度,大力推行管理人员竞争上岗,健全员工正常流动机制。一是制定了《乌苏市属国有企业人员招聘管理规定》,明确了国有企业职工进退的原则、标准、程序。二是今年以来全市国有企业通过网站、公众号等形式发布招聘信息11场次,招聘用工人员40人。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乌苏市政信担保公司

  截至2022年末,国有资本2,400万元,唯一股东乌苏市兴融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派出董事3名,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2次。

  2、乌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2年末,乌苏农村商业银行国有资本11515.5万元,国有股东新疆锦棉棉业股份有限公司派出股权董事1名,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7次、股东会会议次数1次;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非执行董事1名,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10次、股东会会议次数2次。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的有关决议

  市政府认真研究部署市人大常委会对国有资产管理的整改意见,严格按照《关于对乌苏市2021年度国有资产专项报告及国有资产综合报告的审议意见》提出的三方面意见建议,深入分析存在问题成因,制定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逐项督促整改到位。

  2、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相关管理制度的建立

  市财政局针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制定了乌财字〔2018〕12号《关于印发〈乌苏市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 办公家具配置及最低使用年限标准〉的通知》;乌财字〔2019〕38号《关于印发〈乌苏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使用、配置及处置制定管理制度并实施。

  3、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和闲置资产,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使用率。对全市各单位存量闲置资产进行摸底,坚持国有资产有效利用,为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鼓励、引导各行政事业单位规范管理固定资产,通过控制购买,积极调拨的方式,提高存量资产使用效率。

  4、规范资产清查盘点,夯实管理基础。行政事业单位每年对本单位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全面掌握并真实反映固定资产的数量、价值和使用状况,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要求单位盘盈固定资产,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等规定合理确定资产价值,按权限报批后登记入账。出现固定资产盘亏,查明原因、及时规范处理。

  5、已使用在建工程未转为固定资产情况。根据地方财经纪律专项整治发现问题清单,2022年经自查,全市涉及已使用在建工程未及时转为固定资产的单位有3家,分别是乌苏市第四中学、乌苏市第五中学、乌苏市晨曦幼儿园。涉及以上问题单位在建工程均已按要求转固。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1、加快生态保护与修复,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2018至2022年,持续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已恢复以上采矿区域的自然地貌和生态环境。

  2、强化规划管控,优化空间布局,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探索构建多层次的空间规划体系,突出“管用、适用、好用”的结果导向,明确管控深度,合理划定“三区三线”,明确市域范围内用地的功能和用途,落实“林地一张图”与国土三调成果的融合要求,规范全市土地、草原、林业等数据的一致性,为乌苏市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提供法定依据。

  3、严格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强化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建立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运行和监管体系,落实全域全类型用途管制规则,按照“节约集约、从紧把握、用好存量”的原则,在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时,严格依照相关行业标准,严把用地审批关,做好批而未供土地及存量建设用地的消化和盘活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

  (一)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1、专业技术人才极度匮乏,业务水平有待提升。随着公司发展,人才资源比较缺乏、团队建设还不够完善的问题日趋突显,严重制约了企业的发展壮大;部分管理人员专业知识欠缺、对相关政策法规内容不熟悉、理解模糊,存在现用现学的现象,导致工作效率不高;服务机构、服务体系从业人员大多缺乏从事本职工作的相关经历或工作经验,对服务对象了解不深,难以准确把握服务对象需求,服务人员素质差距较大。

  2、公司运营处于初级阶段,经营业务有待拓展。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盈利性项目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且多为民生项目,对政府依赖性强,运营收入较低;对部门当前需求和未来发展需求研究不足,服务产业单一,覆盖服务对象全生命周期、全价值链的创新服务产品缺乏;企业服务方面只是进行简单的人员培训、事务代理等服务,对服务对象所急需的创新研发、战略发展、综合管理、市场开拓、竞争情报、资产高效利用、跨界发展、高级人才引进培育、企业担保投融资、上市辅导等服务能力不足。

  3、企业内控机制不够健全,各项制度建设有待完善。 由于乌苏市国有企业重组时间短,各项制度体系虽然已建立,但在实际执行中有偏差,急需完善;在制度落实及跟踪问效上存在“松散软”现象,无法形成有效管理机制,在科学规范化管理上仍存在不足。

  4、党群工作不够扎实,有待提高。由于各级党组织组建时间较短,党建工作缺乏懂业务的专职人员,且存在“重业务工作、轻党建工作的想法”,导致党建工作做得不够扎实不够细,出现了不知道“干什么、怎么干”的现象。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存在问题

  1、银行企业存在对风险底数认知度不够,贷款风险分类随意性大等弊端,贷款仍面临风险。

  2、不良贷款法院立案、执行时间较长。

  3、信用社类金融企业业务比较单一,盈利模式仍是以存贷款规模的增长来维持利润的增加,中间业务发展较滞后。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1、资产配置管理不够到位。部分单位资产配置缺乏可行性论证,配置过剩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建议加大新购置资产配置审核力度,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购买适应当前工作需求的资产。

  2、资产使用绩效有待提高。有的单位办公设备配置标准、规格不适当,形成闲置、浪费。建议增强单位资产共享共用意识,对单位闲置低效运转资产进一步盘活使用。

  (四)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1、林地、水资源等主要自然资源资产总量减少。地下水超采严重,耕地、林地、草地保护之间没有统筹协调。

  2、耕地、生态公益林、林地草地保有量,数据不准确,之间存在图斑重叠现象。现有的资源数据主要是由自然资源部门、林草部门采用各自的体系和标准调查得出的,调查监测内容和范围等方面存在重复和交叉,导致保有量数据存在重叠。

  3、执法监督不够到位。违规占地和闲置土地处置不到位;部分被毁坏的林地、草地未恢复原状。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和建议

  (一)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下一步改进措施和建议

  1、加快推进乌苏市国有企业在金融投资、现代农业、水利、仓储物流、交通旅游、城市服务等产业领域开展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力度。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对市属国有企业从系统上、战略上进行全面规划、重构、整合,把“产业相近、行业相关、主业相同”国有企业通过收购、兼并、资产置换、资产划转等方式进行资产整合。将市属国有企业划分为金融投资、现代农业、城市服务、文化旅游、商贸物流、工业能源、城市建设等七大板块,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初步形成具有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

  2、大力推行国有企业市场化选聘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制度。为建立完善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激发企业领导人员创新活力,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根据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双百企业”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操作指引》《自治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塔城地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乌苏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等文件精神和有关政策规定,制定了《乌苏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市场化选聘高级经营管理人员试点工作方案》,逐步在市属国有企业中开展市场化选聘高级经营管理人员试点工作,签订聘任协议和业绩合同,按照约定严格考核、实施聘任或解聘、兑现薪酬。

  3、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及薪酬分配机制。重新修订完善《乌苏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乌苏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乌苏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更加科学合理、实用管用。按照年初制定的《乌苏市监管企业负责人2022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方案》和签订的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对照2022年度财务考核指标和管理绩效考核指标,严格进行考核,按业绩贡献决定绩效薪酬,强化业绩考核和激励水平“双对标”,实现激励与约束相统一。

  4、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和议事程序。进一步修订《乌苏市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和议事程序》,制定《乌苏市国有企业重大事项请示备案制度》,明确“三重一大”事项权责划分和重大事项请示备案等要求,注重发挥党委(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经理层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的职能作用。强化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重点关键业务、改革重要环节、重大风险等领域,形成互相制约、互相监督、自动控制的内控体系。

  5、完善国有企业资产监管,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行为。研究制定了《乌苏市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全面建立覆盖国有企业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强化专项检查,严肃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强化社会监督,建立健全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制度,打造阳光国企。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下一步改进措施和建议

  1、强化金融资产管理机构的监督。要以法律形式确定该机构只有股东大会的职责或限制性特权,并且只能按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力;实行社会监督的制度,对外公开信息,增加管理的透明度;一定要明确工作者的权力和责任以及纪律,并设计合理的工资;审计署可以对其进行审计监督;

  2、应当明确出资人,落实股东的权、责、利;

  3、运用专业人才进行科学管理。对相关的资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加强专业培训,提高资产管理人才的专业水平和素质,采取外引内培的竞争机制,充实国有金融资产管理队伍,提高资产管理水平,实现高效率管理。

  (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下一步改进措施和建议

  1、加强基础管理,加大再用资产使用价值。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不断提高资产管理人员业务水平,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再上一个新台阶。要统筹存量资产资源,优化使用管理,推进共享共用,最大限度地发挥国有资产使用价值,做到物尽其用。厉行节约,严控增量资产,以存量定增量,解决资产重复配置、闲置浪费等问题。对确实不具备使用价值的处置资产,鼓励通过网络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处置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有关规定及时缴入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2、加强领导组织,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乌苏市行政事业单位均成立了本单位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各单位对固定资产管理承担主体责任,将责任落实到人,并根据单位资产保有、使用情况制定了本单位资产管理办法。固定资产使用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 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完整,高效利用。建立和完善单位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部门之间的协同工作机制,财政部门及主管部门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在强化日常监管基础上,针对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基础工作是否扎实、使用是否高效等开展监督检查,增强监督实效。

  3、加强配置预算,提高资产规范化管理。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互结合,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避免浪费,在摸清固定资产存量的基础上,根据资产保有情况合理提出配置需求,根据自治区制定的通用设备购置标准,制定了《乌苏市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办公家具配置及最低使用年限标准》,结合单位现有固定资产情况,审核各单位固定资产购置申请。

  (四)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下一步改进措施和建议

  健全自然资源管理机制。建议成立县市领导挂帅的议事协调机构,高位推进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层层传导自然资源管理责任,通过细化工作措施、分解工作任务等措施,压实部门、乡镇工作责任。强化督办考核,将耕地保护、保护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纳入乡镇领导班子政绩目标考核体系,严格考核奖惩,切实推动自然资源管理责任上肩。

  乌苏市财政局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