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542020010/2026-00009 | 发布机构: | 乌苏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
| 发布日期: | 2026-01-12 | 所属主题: | 义务教育 |
| 索引号: | 6542020010/2026-00009 |
| 发布机构: | 乌苏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
| 发布日期: | 2026-01-12 |
| 所属主题: | >义务教育 |
乌苏市人民政府关于申报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的公示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推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2021-2035)〉的通知》(新政办发〔2021〕56号)文件精神,乌苏市对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进行了自查,在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等方面均符合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评估标准。
乌苏市预申请认定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的督导评估,现对自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6年1月12日至1月16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乌苏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联系人:何祥栋
联系电话:0992-8503217
电子邮箱:326199372@qq.com
附件:1.乌苏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自查自评报告
202601211537324281.docx
2.乌苏市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申报表
202601211537591468.docx
乌苏市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