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54202010313502B-2021-00532 发布机构: 乌苏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发布日期: 2021-09-03 所属主题: 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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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09-03
所属主题: >义务教育

乌苏市教科系统开展校内课后服务致家长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1-09-03 00:00:00 【字体:

尊敬的家长:

  您好!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28号)和自治区教育厅等10部门《关于印发<自治区中小学校开展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新教厅〔2019〕 82号、新教厅〔2020〕 42号)、地区《关于推进课后托管服务全覆盖的通知》、《塔城地区推进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乌苏市已全面启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现将相关安排告知于您,请您根据家庭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参与,并做好学生的接送安排,协助学校顺利开展本项工作。

  一、“课后服务”的目的:

  解决当前学生下午放学时间早,部分家长因工作等原因不能及时到校接孩子放学、学生放学后在家无人监管,安全存在隐患的社会难题;增强教育服务能力,协助解决部分学生学习能力较弱、家长无力辅导的问题,切实减轻学生作业负担。

  二、“课后服务”的服务对象:

  全市1-9年级中小学生。

  三、“课后服务”的时间安排:

  2021年秋季开学后,课后服务采取“5+2”模式,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除外)下午放学后,每天开展2小时,结束时间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20:00)。

  四、“课后服务”的工作原则:

  坚持“面向全体、家长自愿、校内实施、有效监管”的原则,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至上,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竭诚为家长服务、为学生服务。

  五、“课后服务”的服务内容:

  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结合学生特点,课后服务开设了“基础性学习课程”和“项目式学习课程”。统筹开展课业辅导、体育锻炼、艺术活动、科学探索等丰富多彩的活动。

  “基础性学习课程”:老师带领孩子们在学校认真完成作业、答疑辅导、自主阅读等,老师关注每一个孩子,细心做好共性+个性的课业辅导。

  “项目式学习课程”:老师带领孩子们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体育、劳动、阅读及兴趣社团活动,帮助孩子们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拓视野、增强实践,促进孩子们全面发展。

  六、“课后服务"的收费:

  课后服务属于社会服务行为,不属于免费义务教育范畴。开展课后服务所需费用,按照“成本核算,家长为主,政府补助”的原则组织实施,向家长收取服务性费用,按自治区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税务局等部门联合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天一小时每生每学期收费200元。

  课后服务作为解决家长急难愁盼问题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我市将其列为彰显学校办学特色、强化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和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重要途径,我们将不断优化课后服务工作,满足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化需求,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需要参加校内课后服务的家长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择向学校报名参加。学校将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开学后如期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工作,使每个孩子阳光、安全、健康成长。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支持!

  乌苏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