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542020010/2025-00323 | 发布机构: | 乌苏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 发布日期: | 2025-03-13 | 所属主题: | 旅游服务 |
| 索引号: | 6542020010/2025-00323 |
| 发布机构: | 乌苏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 发布日期: | 2025-03-13 |
| 所属主题: | >旅游服务 |
乌苏市文物所(市博物馆)
乌苏市文物所(市博物馆)隶属于乌苏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管理。核定事业编制2名(管理岗位2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市文物、博物馆事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全市地上、地下文物保护工作。
3、负责开展大型基建工程文物压覆调查。
4、负责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负责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和修缮申报。
5、负责对全市范围内的历史、民俗文物进行普查、征集和保护。
6、负责指导协调市博物馆建设、权限内文物藏品借展交流。
7、负责对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可移动文物的征集、收藏、保管、陈列、展示,充实博物馆展品的内容。
8、利用馆藏文物和博物馆阵地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宣传活动。
9、按有关规定对馆藏文物进行妥善保管。采取有效措施,防火、防盗,确保馆藏文物安全。
10、完成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