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542020010/2025-00327 | 发布机构: | 乌苏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 发布日期: | 2025-02-27 | 所属主题: | 旅游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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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苏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汇报
近年来,乌苏市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遵循非遗保护、传承发展的规律,不断健全机制,强化措施,积极推进全市非遗保护工作有序发展。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一)构建保护工作机制,形成有效的管理机制。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全社会的共同义务,更是国家政府部门、文化行政部门、文化馆(站)、民间文艺团体的首要责任。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乌苏市为了发挥其主导作用,认真履行在保护工作中应尽的责任,2007年成立乌苏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2010年成立乌苏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心,保障了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正常开展。2012年,考虑广大民众是丰富多彩的民间文化的创作者、享用者和传承发展者,他们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系是血肉相连无法分割的事实,根据乌苏实际情况,对一些濒危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采取成立民间艺术团体和社会团体的方法,进行有效、系统的保护,传承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成立的乌苏市新疆曲子协会、江格尔协会、蒙古族长调民歌协会、阿肯阿依特斯协会、哈萨克族刺绣协会和乌苏市蒙古族敖包文化研究委员会,选定有一定组织能力、掌握本项目一定技艺的人士负责协会责任人,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实践中,各自组织举办各种传承活动和培训班,起到“民间文化民间传承”的作用,有效地保护了非物质文化遗产。
(二)基本摸清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家底。
乌苏市2009年年初对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全面的普查摸底,掌握了各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种类、数量与分布状况。一是种类、数量状况。调查项目涵盖9个门类,其中民间文学9个,民间音乐8个,曲艺4个,民间美术7个,民间手工技艺29个,游艺、传统体育与竞技7个,民间民俗22个,传统医药4个,共91个项目。由此可见,民间手工技艺、民间民俗类资源最为丰富,分别占调查项目总数的50%。二是资源分布状况。从行政区域的分布数量来看,赛力克提牧场、塔布勒合特乡、吉尔格勒特乡、巴音沟牧场、古尔图镇、甘家湖牧场等牧业区的项目最为丰富,以农业为主的乡镇相对少一些。三是传承人状况。普查中发现了一大批扎根民间的老艺人,全市共走访了民间老艺人454人,掌握了极为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信息,其中对重要项目的传承人,不仅登记他们的年龄、职业、家庭住址、联系方式及健康状况,共拍摄照片1100余幅,录音88小时,录像1260分钟。
(三)重点项目得到关注,申报工作获得成功。
为了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更好地传承和发展,积极进行项目申报工作,2009年9月,《江格尔》《新疆蒙古族长调民歌》《新疆曲子》《新疆蒙古族唐卡》《哈萨克族花毡制作技艺》《新疆蒙古族布朗帮布茶(柳花茶)制作技艺》六个项目被自治区人民政府列为第二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11年10月,《蒙古族摔跤》《蒙古族祖鲁节》《蒙古族奶酒酿造技艺》三个项目列为第三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有23项非遗项目成功列为地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乌苏市人民政府也公布了四批89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拥有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1人,自治区级代表性传承人6名,地区级代表性传承人17名,市级传承人23名。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了全市人民保护意识
近几年,乌苏市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各种培训、课堂讲座、发放宣传单、非遗公益广告等平台,加强舆论宣传,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使广大群众懂得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明白为什么要保护,以及怎样保护,从而让非遗“保护”进入人们的日常生活,在全市形成了爱护、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风气。
(五)基本摸清了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家底。
全市共收集非遗线索91条,调查项目91个,其中新发现项目占46.5%。初步摸清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种类、数量与分布状况。一是种类、数量状况。调查项目涵盖9个门类,其中民间文学9个,民间音乐8个,曲艺4个,民间美术7个,民间手工技艺29个,游艺、传统体育与竞技7个,民间民俗22个,传统医药4个,共91个项目。由此可见,乌苏市民间手工技艺、民间民俗类资源最为丰富,分别占调查项目总数的50%;民间舞蹈、曲艺、民间音乐、民间美术、游艺、传统体育与竞技、传统医药类资源则相对有一些缺乏,戏曲、民间杂技、生产商贸习俗、消费习俗、岁时节令、民间信仰、民间知识、其他类资源十分稀缺。二是资源分布状况。从行政区域的分布数量来看,市区、赛力克提牧场、塔布勒合特乡、巴音沟牧场、甘家湖牧场、古尔图镇、吉尔格勒特乡、四棵树镇、百泉镇、哈图布呼镇、甘河子镇、西大沟镇等乡(场)镇蒙古族、哈萨克族比较集中的地区项目较多,尤其是蒙古族群众居住的地方项目特别多,每个项目该民族分布地域都流传。白杨沟镇、八十四户乡、西湖镇、车排子镇、头台乡、石桥乡、皇宫镇、九间楼乡、夹河子等以汉民族为集中的地区项目比较少,其他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目前不是很明显;从项目在全市分布的差异性来看,乌苏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项目多数为蒙古族最多,接下来是哈萨克族为主,其他民族没形成浓厚的文化氛围。人生礼仪、岁时节令、民间信仰等门类的项目大同小异,而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民间美术、曲艺、民间信仰等门类在各地的差异性较大,不少项目具有较强的独立性,并带有鲜明的个性和地域特色。三是传承人状况。普查中发现了一大批扎根民间的老艺人,全市共走访了非遗传承人(老艺人)354人,掌握了极为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信息,其中对重要项目的传承人,不仅登记他们的年龄、职业、家庭住址、联系方式及健康状况,还进行了拍照存档。建立比较完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档案。一是纸质档案。全市共编纂文字资料12册计4万字。二是电子档案。所有普查形成的文字材料全部录入电脑,对录入数据的电脑实行专人管理。三是照片档案。普查对46个项目进行数码照相,共拍摄照片1100余幅。四是音像档案。全市共完成调查项目录音58小时,录像48小时,计音像资料83盒。五是实物档案。收集民间作品、实物数十件,对传承人持有的实物进行登记,编号,掌握了传承人的实物情况。
(六)发掘整理了一批重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及时抢救乌苏市代表性或重大意义的、已经濒临失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主要是对全市濒危项目、高价值项目、特色明显项目、老艺人年事已高项目、高潜力项目和影响广泛项目等26个项目优先进行深度调查,进行录音、录像和摄影等采集,及时加以抢救和重点保护。如搜集蒙古族长调民歌歌词,对其进行录音,采访新疆曲子老艺人,请他们到文工团录音棚进行录音、记谱,请老艺人制作了冬青茶,重点对蒙古族短调、纳吾肉孜节、酒壶制作工艺、奶酒酿制技艺、蒙古族祝赞词、萨吾尔登舞、哈萨克族斯布孜额、阿依特斯、铁尔麦、蒙古族牛毛球、蒙古族唐卡、唐卡颜料制作技艺、柳花茶制作技艺、蒙古族蒙医药、回族花儿、哈萨克族巴塔等项目进行了详细的采访、普查,了解项目现存情况、分布情况、传承谱系情况等,并制定了详细的保护计划。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认识欠深,保护意识还需增强。
各级领导干部、基层文化工作者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缺乏应有的社会共识,缺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民间老艺人少,无传承人,保护前景令人担忧。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受现代文明及多元文化的冲击,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的土壤与环境急剧恶化且基本处于濒危状态,加上老艺人越来越少,年轻一代对传统文化无兴趣,民间文化传承已出现断层,保护和传承前景令人担忧,一些民间演艺将随着艺人的逝去而消失。
(三)投入有限,保护经费尤为紧缺。
一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经费投入不足。虽然乌苏市年度预算安排部分资金,但很多优秀非遗项目的挖掘、传承、保护仍需要大量的资金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二是自我造血不足,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多是不以营利为目的,基本没有造血功能,难以自我积累,自我发展。
(四)力量薄弱,保护队伍有待加强。
保护队伍力量薄弱,没有专门的机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部门,需要有力的组织管理机构。虽然,乌苏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已成立,但是和文化馆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工作职责尚未明确,没有形成合力,欠缺各专业人员,不能满足保护工作的需要。
(五)乌苏市宣传力度不大,各族群众对乌苏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缺乏正确的认识,保护意识淡薄。
与物质文化遗产相比,非物质文化遗产不能够独立存在,其无形性使得乌苏市在对它进行保护、传承和延续方面都有一定困难。而且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是僵死不变的,是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变化而不断演变的,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因为我们的不当保护而中断了自然演变进程。因此,我们的保护手段应当是多样化的,但前提是保持其原生态,不要人为中断其按自身规律进行的演变,而要充分尊重其自身的发展规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