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542020010/2025-00845 | 发布机构: | 乌苏市水利局 |
| 发布日期: | 2025-11-26 | 所属主题: | 水利领域 |
| 索引号: | 6542020010/2025-00845 |
| 发布机构: | 乌苏市水利局 |
| 发布日期: | 2025-11-26 |
| 所属主题: | >水利领域 |
2025年度新增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核定登记公示
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79号)《新增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办法》(水移民〔2022〕14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管理办法》(新政发〔2023〕58号)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按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新疆奎屯河引水工程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的公告》要求,有新增核定任务的西大沟镇和白杨沟镇认真开展了2025年度新建大中型水库新增农村移民人口核定工作。2025年我市申报新疆奎屯河引水工程(将军庙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23人,其中:搬迁安置人口0户0人、搬迁只进行生产安置人口23人。现将我市2025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未纳入扶持范围的新建大中型水库新增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情况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或其他形式于2025年12月3日前向相关部门提出意见。
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自2025年11月26日—12月4日。
监督电话:乌苏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0992-8502428。
附件:2025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未纳入扶持范围的新建大中型水库新增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表(新疆奎屯河引水工程将军庙水库)
乌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