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542020010/2025-00611 发布机构: 乌苏市林业和草原局
发布日期: 2025-08-04 所属主题: 涉农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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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主题: >涉农补贴

乌苏市2015年、2016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发放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8-04 17:47:55 【字体: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管理办法》、现将乌苏市2015—2016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发放情况公示如下:

  1、2015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资金情况(第二批、第三批)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中央及自治区农业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塔地财农〔2017〕39号),下达我市2015年任务0.4万亩,补助资金120万元,第二批(第三年),补助标准300元/亩;《关于下达2019年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塔地财农〔2019〕8号),下达我市2015年任务0.4万亩,补助资金160万元,第三批(第五年),补助标准400元/亩,以上2个文件。

  2025年6月对不合格面积进行检查验收,第二批(第三年)合格面积15.5亩,第三批(第五年)合格面积83.7亩,现公示2015年第二批(第三年)补助资金15.5亩×300元/亩=0.465万元,2015年第三批(第五年)补助资金83.7亩×400元/亩=3.348万元。计3.813万元。

  2、2016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资金情况(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

  根据《关于拨付2016年退耕还林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塔地财农〔2016〕71号),下达我市2016年任务5万亩,补助资金2500万元,第一批(第一年),补助标准500元/亩;《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类资金的通知》(塔地财农〔2017〕83号),下达我市2016年任务5万亩,补助资金1500万元,第二批(第三年),补助标准300元/亩;《关于下达2020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塔地财建〔2020〕9号),下达我市2016年任务5万亩,补助资金2000万元,第三批(第五年),补助标准400元/亩。

  2025年6月对不合格面积进行检查验收,第一批(第一年)合格面积8606.8亩,第二批(第三年)合格面积9173.1亩,第三批(第五年)合格面积9995.7亩。现公示2016年第一批(第一年)补助资金8606.8亩×500元/亩=430.34万元,2016年第二批(第三年)补助资金9173.1亩×300元/亩=275.193万元,2016年第三批(第五年)补助资金9995.7亩×400元/亩=399.828万元。计1105.361万元

  2015年新一轮退耕还林申请资金3.813万元,2016年新一轮退耕还林申请资金1105.361万元,共计1109.174万元。

  公示日期:2025年8月4日—2025年8月12日(7个工作日)

  我局决定对2015年、2016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合格面积、补助情况进行发放前的公示,请广大农牧民监督,如有不实情况,请予以举报。

  举报电话:纪委监委: 0992-8502821

                   财政局: 0992-8510902

                   林业和草原局:0992-8515251

  附:1、乌苏市2015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发放前的公示表(第二批、第三批)202508041857073755.xlsx202508041857089392.xlsx

         2、乌苏市2016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发放前的公示表(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202508041857364516.xlsx202508041857361683.xlsx202508041857362114.xlsx

  乌苏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