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54202010313502B-2022-00356 | 发布机构: | 乌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2-05-16 | 所属主题: | 食药监管 |
索引号: | 11654202010313502B-2022-00356 |
发布机构: | 乌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2-05-16 |
所属主题: | >食药监管 |
乌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乌苏市明盛时代超市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辖区的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乌苏市明盛时代超市有限公司经营的黑鱼
(一)抽检基本情况。
黑鱼:制售日期:/,标称生产单位:/,规格:/,抽检日期:2022年1月21日。抽检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不合格项目:恩诺沙星。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当事人乌苏市明盛时代超市有限公司经营的黑鱼经抽检检测,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乌市监新所不罚〔2022〕99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当事人做出如下处理:不予行政处罚。
4.做出处罚决定的单位:乌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乌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