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542020010/2024-00252 | 发布机构: | 乌苏市林业和草原局 |
发布日期: | 2024-05-08 | 所属主题: | “双随机、一公开” |
索引号: | 6542020010/2024-00252 |
发布机构: | 乌苏市林业和草原局 |
发布日期: | 2024-05-08 |
所属主题: | >“双随机、一公开” |
关于对乌苏市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双随机”抽查结果报告的公示
为加强对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的事中事后监管,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随机抽查工作细则》中“双随机、一公开”规定,乌苏市林业和草原局于4月15日至4月24日对全市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开展了随机抽查工作。抽查结果如下:
一、基本情况
乌苏市共有15个办理《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苗圃,市林业和草原局根据要求,组织执法检查组对15个苗圃开展了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全覆盖检查工作。
二、检查内容
(一)现有资质、条件是否符合乌苏市林业和草原局核发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关规定。
(二)是否都按照行政许可登记的范围、方式、有效期和生产经营种类等从事林草种子生产经营活动。
(三)林草种子生产经营业务登记、档案等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四)执行标签、包装、自检、广告情况。
(五)是否有违法或者被处罚记录。
(六)其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
三、检查方式
(一)听取企业的情况介绍,包括生产经营品种、数量。销售额、合作单位等;检查依法依规从业情况,包括许可、标签、档案、自检等制度落实情况。
(二)现场查看企业生产基地、经营场所、设施设备、技术人员等情况,查阅近三年来的生产经营档案。
四、抽查人员、被抽查单位
抽检人员:乌苏市林业和草原局工作人员李绍让、许关敬、顾尚玉、王新军。
被检查单位:新疆旭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千翼通用航空有限公司、乌苏市九莲泉苗圃有限公司、乌苏市五道桥苗圃、乌苏市绿之缘苗圃园、乌苏市科林特色林果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乌苏市承昊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乌苏市年长苗木、乌苏市诚信郭家苗圃、乌苏市绿林苗圃、乌苏市百泉镇张大新苗圃、乌苏市中绿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新疆忠良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乌苏市锦艺苗木站、乌苏市裕玺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15家办理《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
五、检查结果
(一)新疆旭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土地性质和现有资质、条件符合塔城地区林业和草原局核发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关规定,均按照行政许可登记的范围、方式、有效期和生产经营种类等从事林草种子生产经营活动,无违法或者被处罚记录。存在档案不齐全、业务资料登记填写不规范,标签、自检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二)新疆千翼通用航空有限公司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土地性质和现有资质、条件符合塔城地区林业和草原局核发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关规定,均按照行政许可登记的范围、方式、有效期和生产经营种类等从事林草种子生产经营活动,无违法或者被处罚记录。存在档案不齐全、业务资料登记填写不规范,标签、自检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三)乌苏市九莲泉苗圃有限公司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土地性质和现有资质、条件符合塔城地区林业和草原局核发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关规定,均按照行政许可登记的范围、方式、有效期和生产经营种类等从事林草种子生产经营活动,无违法或者被处罚记录。存在档案不齐全、业务资料登记填写不规范,标签、自检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四)乌苏市五道桥苗圃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土地性质和现有资质、条件符合塔城地区林业和草原局核发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关规定,均按照行政许可登记的范围、方式、有效期和生产经营种类等从事林草种子生产经营活动,无违法或者被处罚记录。存在业务资料登记填写不规范,标签、自检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五)乌苏市绿之缘苗圃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土地性质和现有资质、条件符合塔城地区林业和草原局核发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关规定,均按照行政许可登记的范围、方式、有效期和生产经营种类等从事林草种子生产经营活动,无违法或者被处罚记录。存在档案不齐全、业务资料登记填写不规范,自检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六)乌苏市科林特色林果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土地性质和现有资质、条件符合塔城地区林业和草原局核发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关规定,均按照行政许可登记的范围、方式、有效期和生产经营种类等从事林草种子生产经营活动,无违法或者被处罚记录,档案规范、执行合规,但存在自检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七)乌苏市承昊园林绿化有限公司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土地性质和现有资质、条件符合塔城地区林业和草原局核发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关规定,均按照行政许可登记的范围、方式、有效期和生产经营种类等从事林草种子生产经营活动,无违法或者被处罚记录。存在档案不齐全、业务资料登记填写不规范,自检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八)乌苏市年长苗木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土地性质和现有资质、条件符合塔城地区林业和草原局核发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关规定,均按照行政许可登记的范围、方式、有效期和生产经营种类等从事林草种子生产经营活动,无违法或者被处罚记录。存在档案不齐全、业务资料登记填写不规范,标签、自检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九)乌苏市诚信郭家苗圃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土地性质和现有资质、条件符合塔城地区林业和草原局核发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关规定,均按照行政许可登记的范围、方式、有效期和生产经营种类等从事林草种子生产经营活动,无违法或者被处罚记录。存在业务资料登记填写不规范,标签、自检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十)乌苏市绿林苗圃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土地性质和现有资质、条件符合塔城地区林业和草原局核发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关规定,均按照行政许可登记的范围、方式、有效期和生产经营种类等从事林草种子生产经营活动,无违法或者被处罚记录。存在档案不齐全、业务资料登记填写不规范,标签、自检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十一)乌苏市百泉镇张大新苗圃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土地性质和现有资质、条件符合塔城地区林业和草原局核发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关规定,均按照行政许可登记的范围、方式、有效期和生产经营种类等从事林草种子生产经营活动,无违法或者被处罚记录。存在档案不齐全、业务资料登记填写不规范,标签、自检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十二)乌苏市中绿园林绿化有限公司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土地性质和现有资质、条件符合塔城地区林业和草原局核发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关规定,均按照行政许可登记的范围、方式、有效期和生产经营种类等从事林草种子生产经营活动,无违法或者被处罚记录,档案规范、执行合规,但存在自检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十三)新疆忠良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土地性质和现有资质、条件符合塔城地区林业和草原局核发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关规定,均按照行政许可登记的范围、方式、有效期和生产经营种类等从事林草种子生产经营活动,无违法或者被处罚记录。存在档案不齐全、业务资料登记填写不规范,标签、自检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十四)乌苏市锦艺苗木站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土地性质和现有资质、条件符合塔城地区林业和草原局核发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关规定,均按照行政许可登记的范围、方式、有效期和生产经营种类等从事林草种子生产经营活动,无违法或者被处罚记录。存在档案不齐全、业务资料登记填写不规范,标签、自检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十五)乌苏市裕玺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土地性质和现有资质、条件符合塔城地区林业和草原局核发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关规定,均按照行政许可登记的范围、方式、有效期和生产经营种类等从事林草种子生产经营活动,无违法或者被处罚记录。存在档案不齐全、业务资料登记填写不规范,标签、自检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检查组对每一处被检单位检查后,当场填写《乌苏市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双随机抽查结果告知书》并交付当事人,指出存在的问题,现场指导被抽查单位如何规范地开展林草种子生产经营活动,如何正确地填写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记录、标签以及如何规范地制作和保存林草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等。告知被抽查单位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30日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反馈乌苏市林业和草原局。
乌苏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