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542020010/2025-00740 | 发布机构: | 乌苏市融媒体中心 |
| 发布日期: | 2025-10-24 | 所属主题: | 医疗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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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25-10-24 |
| 所属主题: | >医疗卫生 |
乌苏市开展基本医疗保险全民参保集中宣传活动
为进一步扩大医保参保覆盖面,提升群众参保积极性,巩固全民参保成果。10月17日,塔城地区乌苏市医疗保障局联合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乌苏市妇幼保健院)、虹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老城区团结公园开展了基本医疗保险全民参保集中宣传活动,通过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群众详细讲解参保缴费标准、时间和方式等内容,在活动现场,还同步开展了免费健康义诊服务。
工作人员向群众讲解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内容
虹桥街道海河路社区居民王富益说:“我血压有点高,工作人员告知我能办理‘两病’相关保障,报销比例更高。我们全家都缴纳居民医保,特别划算,我要让身边的人都抓紧参保,让更多人享受政策福利。”
虹桥街道和平路社区居民罗玉生说:“医保政策特别好,我们户口在老家,在新疆参保后,在当地就能享受报销,特别方便。”
工作人员向群众讲解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内容
据了解,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已全面启动。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700元。困难群众继续享受“免申即享”资助参保政策,特困人员(含孤儿)享受全额资助,个人不用缴纳;低保对象享受300元资助,个人只需缴纳100元。在集中征缴期内连续参保的居民可享受2026年全年的医保待遇,若错过集中征缴期或断缴,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其他人员将设有至少三个月待遇等待期,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工作人员为群众提供免费健康义诊服务
乌苏市医疗保障局综合业务股负责人刘欢说:“我们将深入乡镇街道、村队社区,走到群众的家中,更深入宣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让乌苏市的群众应保尽保,切实享受医疗保险带来的保障。”(乌苏市融媒体中心记者:王德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