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54202010313502B-2022-00014 | 发布机构: | 乌苏市自然资源局 |
发布日期: | 2022-01-13 | 所属主题: | 综合监管和执法 |
索引号: | 11654202010313502B-2022-00014 |
发布机构: | 乌苏市自然资源局 |
发布日期: | 2022-01-13 |
所属主题: | >综合监管和执法 |
乌苏市严厉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12月16日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关于扎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和自治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吸取山西孝义违法盗采煤炭引发透水事故、山西绛县盗采金矿致6人死亡的教训,切实履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主体责任,针对当前全市还存在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严峻形势,决定集中开展为期1个月的“全覆盖”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按照“严厉打击、严惩重处、严肃问责”的总体要求,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为原则,建立“政府主导、自然资源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同、联合执法惩戒”的工作机制,“全覆盖”开展严厉打击以下4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
1、严厉打击无证开采、无证勘查、以探代采、擅自改变开采方式、不按批准矿种、超出批准矿区范围等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2、严厉打击擅自以生态修复、矿区灭火等各类工程建设名义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
3、严厉打击已闭坑矿山、已恢复治理矿山死灰复燃、停产整顿矿井擅自恢复生产等非法行为。
4、严厉打击利用洗煤厂、选矿厂、村民住宅院落等场所作为掩护,秘密进行非法开采、加工、倒卖矿产资源的行为。
对于在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期间,阻碍、煽动、妨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对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请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踊跃检举,相关部门将依法保护举报人信息安全。
举报电话:乌苏市自然资源局:0901-8502628
乌苏市公安局:15909921033 刘警官
乌苏市应急管理局:0901-8507333
乌苏市发改委:0901-8516289
乌苏市生态环境局:12369
乌苏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12336
乌苏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