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54202010313502B-2022-00074 | 发布机构: | 乌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2-02-11 | 所属主题: | 综合监管和执法 |
索引号: | 11654202010313502B-2022-00074 |
发布机构: | 乌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2-02-11 |
所属主题: | >综合监管和执法 |
关于对历史遗留废弃矿山进行认定的公告(第一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283号)、《关于开展自治区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新自然资函〔2021〕14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认定结果予以公告。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
社会公众或相关权利人如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携带有关资料至乌苏市自然资源局申请复核。
地 址:乌苏市信江路004号
联系人:刘洋 联系电话:0992-8502628
附件:乌苏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基本情况表
乌苏市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