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市城市管理局2022年第三、四季度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表 |
单位盖章:乌苏市城市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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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证件号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案由 | 简要案情 | 处罚措施 | 处罚机关 处罚决定日期 | 备注 |
1 | 乌城虹罚决字〔2022〕1号 | 叶XXX | 自然人 | 654XXXXXXXXX4719 |
| 其他损坏城市道路 | 2022年1月1日,当事人驾驶车辆,将乌鲁木齐北路新喜来宾馆前停车位与道路中间两处护栏撞坏。 |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七款之规定立案处罚贰佰元 | 乌苏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4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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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乌城新罚决字〔2022〕第13号 | 新疆桔子红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91654202******C06T | 侵占城市道路 | 2022年4月24日在乌苏温州路凯旋城小区东门,温州路汇明小区东门,洛河路路口等路段人行道上乱停共享电动车侵占城市道路。 |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立案处罚伍仟元 | 乌苏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5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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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乌城罚决字〔2022〕第5号 | 努XXX | 自然人 | 654XXXXXXXXX221X |
| 损坏限高杆 | 2022年6月23日13:25分许,当事人驾驶新G-A6B15号小型货车将苏州路限高杆撞坏。 |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七款之规定立案处罚伍佰元 | 乌苏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6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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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乌城罚决字〔2022〕第9号 | 乌苏康居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622427******5497 |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 | 2022年6月16日接到乌苏市自然资源局转办函:乌苏市康居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乌苏市景悦小区建设房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立案处罚壹万壹仟捌佰玖拾贰元叁角 | 乌苏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7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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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乌城罚决字〔2022〕第25号 | 蔺XX | 自然人 | 412XXXXXXXXX3418 |
| 公共场地堆放物料 | 2022年7月14日,当事人未经批准擅自在塔里木河西路一烟酒鼎店前堆放物料,影响城市市容。 |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办法》第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立案处罚贰佰元 | 乌苏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7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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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乌城罚决字〔2022〕第 26 号 | 马XX | 自然人 | 654XXXXXXXXX2237 |
| 损坏城市树木花草案 | 2022年7月14日17时许,当事人将新G-FR018号小型轿车停放在金穗园小区前绿化带内。 |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立案处罚壹佰元 | 乌苏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7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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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乌城罚决字〔2022〕第27 号 | 王XX | 自然人 | 654XXXXXXXXX3210 |
| 未经批准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案 | 2022年7月18日,当事人未经批准擅自在佛山路西侧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影响城市市容。 |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办法》第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立案处罚贰佰元 | 乌苏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7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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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乌城罚决字〔2022〕第28号 | 帕XXX | 自然人 | 654XXXXXXXXX1568 |
| 未经批准随意倾倒城市建筑垃圾 | 2022年7月14日,当事人驾驶新DAODO7号轻型自卸车未经批准擅自拉运、倾倒城市建筑垃圾。 |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办法》第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立案处罚贰佰元 | 乌苏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7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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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乌城罚决字〔2022〕第29号 | 马XX | 自然人 | 654XXXXXXXXX1525 |
| 未经批准擅自设置户外广告案 | 2022年6月29日,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发现“功夫涮串串火锅”店未经批准擅自设置户外广告,影响市容。 |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办法第七条第一款之规定立案处罚壹仟元 | 乌苏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7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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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乌城罚决字〔2022〕第30号 | 李XX | 自然人 | 652XXXXXXXXX1016 |
| 机油遗撒、污染城市道路 | 2022年7月15日,当事人驾驶新42-37538号轮式拖拉机,因齿轮油泄漏造成遗撒污染北京南路051号报警点处城市道路。 |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七款之规定立案处罚贰佰元 | 乌苏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7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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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乌城罚决字〔2022〕第31号 | 马XX | 自然人 | 620XXXXXXXXX2834 |
| 未经批准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案 | 2022年7月21日,当事人驾驶新G-6389B号货车未经批准擅自在定西路幸福公园西侧人行道售卖西瓜,影响城市市容。 |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办法》第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立案处罚贰佰元 | 乌苏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7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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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乌城罚决字〔2022〕第32号 | 方XX | 自然人 | 654XXXXXXXXX3918 |
| 未经批准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案 | 2022年7月25日,当事人未经批准擅自在富春江路北侧金穗园小区门前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影响城市市容。 |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办法》第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立案处罚贰佰元 | 乌苏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7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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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乌城罚决字〔2022〕第33号 | 石XX | 自然人 | 652XXXXXXXXX1312 |
| 损坏城市绿化设施 | 2022年8月4日晚22时许,当事人驾驶一辆新G·R0033号轿车,损坏天津路东侧绿化带内绿化设施。 |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立案处罚壹佰元 | 乌苏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12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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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乌城罚决字〔2022〕第35号 | 乌苏市鑫鼎牛肉面店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92654202******J811 | 乱倒污水 | 2022年7月29日,乌苏市鑫鼎牛肉面店未经批准擅自在公务员小区前空地乱倒污水。 |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办法》第五条第四款之规定立案处罚贰佰元 | 乌苏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7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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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乌城罚决字〔2022〕第36号 | 丁XX | 自然人 | 620XXXXXXXXX2019 |
| 未经批准随意倾倒城市建筑垃圾 | 2022年7月29日,当事人驾驶新F-AW434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未经批准擅自在莲花公馆对面空地倾倒城市建筑垃圾。 | 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立案处罚贰佰元 | 乌苏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8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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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乌城罚决字〔2022〕第37号 | 胡XX | 自然人 | 654XXXXXXXXX1516 |
| 损坏城市树木花草 | 2022年8月1日上午10:17分,当事人将一辆新G-B2W19号皮卡车停放在富春江路北侧金穗园小区前绿化带内。 |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立案处罚壹佰元 | 乌苏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8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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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乌城罚决字〔2022〕第39号 | 吐鲁番新浩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341XXXXXXXXX3210 |
| 运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覆盖造成泄漏遗撒案 | 2022年8月2日,吐鲁番新浩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新K22027号重型仓棚式货车运输番茄行驶至塔里木河东路番茄厂前时,因覆盖不严造成遗撒,污染城市道路。 |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办法》第五条第八款之规定立案处罚叁佰元 | 乌苏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8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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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乌城罚决字〔2022〕第40号 | 腊XX | 自然人 | 654XXXXXXXXX3924 |
| 公共场地摆摊设点 | 2022年8月3日,当事人将三轮自行车停放在乌鲁木齐北路怡景花园前人行道上占用停车位售卖麻辣串,多次劝阻不服从执法人员管理。 |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办法》第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立案处罚贰佰元 | 乌苏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8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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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乌城罚决字〔2022〕第41号 | 孙XX | 自然人 | 652XXXXXXXXX002X |
| 未经批准擅自清运倾倒城市建筑垃 | 2022年8月4日,当事人驾驶新JD2877号轻型自卸货车未经批准擅自清运倾倒城市建筑垃圾。 | 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立案处罚贰佰元 | 乌苏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8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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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乌城罚决字〔2022〕第42号 | 李XX | 自然人 | 654XXXXXXXXX0747 |
| 擅自将车辆停放在公共通道处案 | 2022年8月3日,本机关巡查发现,在塔里木河西路捷特小区通道出入口处占道停放的新G-P9119号车辆,严重影响行人及车辆通行。 |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办法》第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立案处罚贰佰元 | 乌苏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8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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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乌城罚决字〔2022〕第43号 | 刘XX | 自然人 | 412XXXXXXXXX2692 |
| 未经批准擅自清运倾倒城市建筑垃 | 2022年8月5日,当事人驾驶新G13816号轻型自卸货车未经批准擅自清运倾倒城市建筑垃圾。 | 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立案处罚贰佰元 | 乌苏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8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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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乌城罚决字〔2022〕第44号 | 毕XX | 自然人 | 210XXXXXXXXX0017 |
| 乱停车辆 | 2022年8月4日,当事人驾驶新G-25798号轿车未经批准擅自停放在捷特小区出入口处,影响城市市容。 |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办法》第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立案处罚贰佰元 | 乌苏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8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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