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兴晟源建材有限公司新疆乌苏市古尔图镇西南侧建筑用砂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审查结果的公示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及《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和《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审有关工作的通知》(新国土资规〔2018〕1号)有关要求,我局委托新疆地矿局第七地质大队组织专家对《新疆兴晟源建材有限公司新疆乌苏市古尔图镇西南侧建筑用砂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脱密稿)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乌苏市自然资源局地质勘查室联系。
联 系 人:刘洋
联系电话:0992-8502628
附件:
1.《新疆兴晟源建材有限公司新疆乌苏市古尔图镇西南侧建筑用砂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专家审核意见书202407151120060594.docx
2.新疆兴晟源建材有限公司新疆乌苏市古尔图镇西南侧建筑用砂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202407151122557635.doc
乌苏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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