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542020010/2024-00015 | 发布机构: | 乌苏市水利局 |
发布日期: | 2024-01-11 | 所属主题: | 涉农补贴 |
索引号: | 6542020010/2024-00015 |
发布机构: | 乌苏市水利局 |
发布日期: | 2024-01-11 |
所属主题: | >涉农补贴 |
乌苏市冬小麦灌溉取用地下水享受优惠政策公示
按照市委、市政府调度会议要求,为了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提高粮农种植小麦积极性,对冬小麦播种取用地下水灌溉水资源费,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根据乌苏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的通知》(乌河湖领办〔2023〕2号)文件精神,水资源费暂按《关于调整我区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发改农价〔2015〕1724号文件)精神,即:三十年承包土地,计划内取水量,水资源费按0.05元/立方米征收,非三十年承包土地,计划内取水量,水资源费按照 0.4元/立方米征收。从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针对我市冬小麦播种取用地下水灌溉水量,均按照计划内取水量征收水资源费,暂不执行超计划累进加价。
现对乌苏市农业农村局复核统计,提供的全市机电井灌溉冬小麦面积81421.8亩,涉及农用灌溉机电井657眼,享受优惠政策的冬小麦井灌面积信息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992-8519018
公示时间:2024年1月11日—2024年1月17日
特此公示
附件:乌苏市各乡镇冬小麦井灌面积统计表
乌苏市水利局
2024年1月11日
乌苏市各乡镇冬小麦井灌面积统计表202401111224333211.xlsx